试用期延长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如题所述

1、协商延长:协商,代表要双方同意,不能单方延长,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试用期期限;
2、休假延长:在劳动合同中要有相关约定,约定试用期遇到休假可以顺延,同时延长的期限不能高于休假的期限;
3、不可抗力延长:比如双方约定试用期6个月,其中近2个月恰逢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在此期间未提供劳动,公司客观上无法对员工进行工作表现、工作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延长员工试用期具有合理性;
4、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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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3

根据现行法律,不得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不合格不可以延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

孕妇在试用期间单位延长试用期:

不能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强制执行的话,你可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

通常情况下,女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则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且不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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