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居民离婚率变得越来越高,所以我国的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完善,各种各样的离婚情况都具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最近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妻子离家出走多年,丈夫想要办离婚该怎么办呢?是否应该先去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备案呢?其实关于这一点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的。
首先应该判定你是否可以找到你的妻子的踪迹,如果你可以联系到你的妻子,那么你就可以和妻子进行协议离婚,与你的妻子共同商讨签订一份,双方都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就可以去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登记了。如果你的妻子离家出走之后就下落不明了,而且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你的妻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选择在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因为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下落不明而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先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申请一个夫妻双方中另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再将这个证明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诉讼与一个下落不明的人离婚的案件法院应该受理,而且在受理之后,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的人通过公告送达诉讼书,如果诉讼书无法送达到下落不明的人手上,那么自诉讼书公告开始60天为止,诉讼书即视为送达。无论被告人是否观看诉讼书,法院军按照正常的顺序进行案件审理,被告人未到场等一系列行为均视为缺席,案件依然按照正常的顺序审理。通过审理之后,你和你的妻子就属于按照法律程序离婚了。
我们在进行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做,因为我国有关离婚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的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