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六旬老太看守所服毒身亡,家属是否可以申请国赔?

如题所述

从江某莲家属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他们已向余干县公安局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0万元的赔偿费用。此前,江西余干县59岁的老太江某莲被控毒杀儿媳。

于1997年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到看守所,不久后因证据不足释放,后又以相同缘由遭逮捕。第二年,江某莲在余干县看守所死亡,尸检报告显示系服用毒鼠强自杀,这一说法,遭到包括老太儿子赵某先在内的家属的质疑,他们于23年后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当年涉及江细莲毒死儿媳的调查具体是什么情况?

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做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针对家属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上饶市公安局认为余干县公安局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超出请求时效,责令余干县公安局继续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

江细莲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一直在申请查看当年江细莲毒杀儿媳的案件卷宗,但都没有看到,而他们关心的问题在于,毒鼠强到底是如何进入看守所的?以及当年涉及江细莲毒死儿媳的调查具体是什么情况?

在看守所羁押的江某莲缺突然死亡,死因是系服用毒鼠强中毒

在看守所羁押的江某莲缺突然死亡,死因是系服用毒鼠强中毒。这一结论,遭到家属质疑,江某莲儿子曾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母亲不可能毒杀儿媳,在看守所服用毒鼠强也没有理由,因此家属从事发至今,一直在为江某莲的非正常死亡而奔走。

他们发现江某莲侧卧干监房内木床上,呼之不应,口流白沫,立即请个体医生急教,行心肺复苏术半小时后无效,于下午3: 40分死亡。检察院认为鼠药来源有两种可能:江某莲入监时所携带,由于县看守所未配备女看守干警,进监时未对其人身进行检查,加上平时查监检查不严,使鼠药一直藏至江服毒。

这份报告同时强调,事发发生时,看守所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这份报告同时强调,事发发生时,看守所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严重贻误了抢救时机,造成江某莲抢救无效中毒死亡。处理意见是,对看守所的干警进行内部整顿,将有关人员调离看守所。

对于这份调查结果,家属代理律师葛绍山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在向余干县公安局申请调取江某莲故意杀人案的案卷材料,但至今都没有拿到。而江某莲在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律师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标准,申请余干县公安局做出国家赔偿。

请求撤销余干县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赔偿申请驳回决定

遭到余干县公安局的驳回后。2021年3月8日,家属又向上饶市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复议,请求撤销余干县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上饶市公安局受理了该申请。

上饶市公安局认为,目前余干县公安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超出请求时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责令余干县公安局继续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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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30

是可以申请的,但是目前该案件错综复杂,还需要详尽的调查,才能划分各部门的责任,从而决定国赔的金额。

三条人命

1997年5月份,儿媳彭某在家中中毒,紧急送医之后不治身亡。事故发生之后,警方先后将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几人都带走询问,最后将婆婆江某莲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但是在半年之后,江某莲突然在余干县看守所去世,原因是服用了鼠毒强中毒致死。在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中显示,江某莲在被发现服毒之后,并没有引起看守所人员的重视,所以错过了最好的抢救时机。

而江某莲的老伴在其去世前一个月也在家中服毒自尽。最为蹊跷的是,三人的死亡都是因鼠毒强导致的。而警方对于彭某和江某莲案件的具体细节等也没有公布,所以家属心中一直存在疑惑。

错综复杂

在江某莲家属严重,两人并没有婆媳矛盾。而且因为江某莲家境贫困,迎来这个儿媳彭某内心是十分欢喜并满意的,平日的相处也十分和睦。

另外,在第一次警方带走各个人员询问的时候,江某莲的大女儿表示警方对他们进行了刑讯逼供,不让睡觉,还殴打了她们。


同时,江某莲是在2018年5月份死于看守所内,但是警方的调查报告日期在2018年8月份。

江某莲的儿女一直认为母亲在看守所的死因不明,并且当时是直接通知他们去认领了骨灰,并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警方的描述是江某莲在看守所内大喊大叫,而且精神状态不稳定。下去准备做心理辅导的时候就已经出了事故。通知家属的时候已经是去世后的第二天了。并且是进行尸检之后直接进行火化。

申请国赔

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23年之后,江某莲的家属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想要重新审查当年彭某的案件,给自己母亲一个清白。另外因为江某莲在看守所中属于非正常死亡,所以要求看守所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里面包括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1810020元(按照201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90501元计算20年),支付多年申诉、控告、信访等实际支出费用、差旅费32740元、误工费192888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810020元等共计390万元的赔偿申请。

我认为是否进行国赔,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首先要将彭某案件查清楚,另外还有江某莲案件中的鼠毒强是从何而来,这其中有谁的责任。三条命案中间是否有所关联。

迷雾重重

在江某莲家属的描述中,显示出江某莲的二儿媳妇阮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因为彭某和江某莲丈夫在去世的时候,阮某都在场,并且阮某比较好吃懒做,而彭某却勤奋孝顺,两人关系并不是十分和睦。

但是其中还有很多的调查细节,我们并不得知。大多都是江某家属的一面之词。而且时隔这么多年,想要再重启案件,不仅有很大的难度,而且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搜集。只怕最后会不了了之。

而当时深觉母亲在看守所去世有所蹊跷,而且得知母亲在看守所内有被刑讯逼供,当时就应该积极地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不至于一拖再拖。

申请国赔的路还有很远,而重要的还是这三条人命究竟是如何去世的,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让无辜的人背负骂名。

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执法部门在询问案件的时候,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即使作为犯罪嫌疑人,也不能随意的进行刑讯殴打等。另外在看守所中,不论是最初进入监狱还是后续有人送入药物等,这些应该都是有严密的监控。

尤其是当时江某莲案件已经得到了其他领导的重视,认为彭某的案件是有蹊跷的情况下,还是在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因为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警方也不会向大众发布具体的调查细节,所以无法定论。最重要的还是这三条人命的真相,只有真相水落石出之后,才能再具体讨论国赔的申请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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