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摇吧和DISCO和酒吧的区别???

看了下回答 没有具体一点的
现在分不清 迪吧和慢摇的区别..
在我看来是一样的

到底要吵到什么程度才叫迪吧???
什么程度的叫酒吧??

慢摇吧和DISCO和酒吧的区别为:概念不同、起源不同、服务对象不同。

一、概不同

1、慢摇吧:有请DJ去打碟、播放电子音乐的bar。

2、DISCO:指供人跳舞的舞厅。

3、酒吧:指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鸡尾酒等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场所。

二、起源不同

1、慢摇吧: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日益繁盛的声音和疯克,慢摇(downtempo)强调节拍,甚至是歌手和歌曲。慢摇吧原意是放downtempo(慢摇)的酒吧。

2、DISCO:60年代初源于法国。60年代,随着音乐设备的更新,舞厅里只要拥有一套唱片播放机就可以完成原来乐队的工作,并且还可以随时得到各种不同的音乐,即经济又实惠。因此,各大舞厅不再雇佣乐队来伴奏,而是雇佣一名唱片播放员通过播放唱片来提供伴舞音乐。

3、酒吧:最初源于欧洲大陆,但bar一词也还是到16世纪才有"卖饮料的柜台"这个词义项,后又经美洲进一步的变异、拓展,才于大约2003年进入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三、服务对象不同

1、慢摇吧:以听歌的顾客为主。

2、DISCO:以跳舞的顾客为主。

3、酒吧:以喝酒的顾客为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7
  慢摇吧的产生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在国内经济发达等地,一些白领人士渐渐地不再喜欢到那些过于喧闹的迪吧,而在过于清静的传统酒吧又不能大胆发泄工作中的压抑。精明的经营者开始改变了经营模式,于是,介于迪吧与传统酒吧的慢摇吧便应运而生,并迅速风靡全国,成了目前最时尚的娱乐方式之一。

  慢摇吧的概念
  “慢摇吧”是一种全新理念的酒吧,它有效的将潮流音乐与酒吧文化融为一体。

  慢摇吧的特点
  它不同于安静的音乐吧,因为它有鲜明的特点;它也不是热烈的DISCO广场,因为它的节奏相对缓和;它更不是演绎吧,因为它有暧昧的情调和CLUB式的交流方式。

  慢摇吧的现状
  目前慢摇吧可大致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为典型慢摇吧,音乐与整个酒吧融为一体,客人可以在座位附近跳舞;
  第二种是设置小舞台(池)并带有表演、领舞类。客人可以边喝酒边欣赏,也可以随时参与各种活动;
  第三种为座位区与舞区相互独立的互动模式,属静中有动,动中可静。客人可随时跳舞,也可静静地在一旁喝酒聊天。

  慢摇吧音乐风格
  慢摇的音乐风格是多样化、风格化的,随意性比较强,在曲调空隙间留给他人有想像的空间,注重现场气氛的释放。以HIP-HOP 、HOUSE、R&B 为主 ,其间也有串烧DISCO出现。慢摇吧的灵魂是现场DJ,最吸引人的音乐是属欲擒故纵风格音乐,完全由DJ制造气氛。(这种气氛的大意是:用音乐把人推向高潮,又一下子拉你进低谷,然后又推着你继续走。)

  酒吧
  最初源于欧洲大陆,但bar一词也还是到16世纪才有"卖饮料的柜台"这个义项,后又经美洲进一步的变异、拓展,才于大约十年前进入我国,"泡吧"一词还是近年的事。酒吧进入我国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更是得到了淋漓的显现:北京的酒吧粗犷开阔,上海的酒吧细腻伤感,广州的酒吧热闹繁杂, 深圳的酒吧最不乏激情。。总的来说。都市的夜空已离不开酒吧,都市人更离不开酒吧,人们需要在繁忙遗忘,沉醉。北京是全国城市中酒吧最多的一个地方,总共有400左右家,酒吧的经营方式更是形形色色,生意也有好有坏。 上海的酒吧已出现基本稳定的三分格局,三类酒吧各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各有自己的特殊情调,由此也各有自己的基本常客,第一类酒吧就是校园酒吧,第二类是音乐酒吧,第三类是商业酒吧。

  酒吧当年的确是以一种很“文化”、很反叛的姿态出现的,是我们这个城市对深夜不归的一种默许,它悄悄地却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大都市的一个个角落,成为青年人的天下,亚文化的发生地。随着都市文化的迅猛发展,曾经占尽风光的电影院在酒吧、迪厅、电子游戏室的崛起中显得有些被冷落的感觉。以新新人类自居的酷男辣妹,对于“泡吧”更是情有独钟,因为酒吧里欣赏歌舞、听音乐、扎堆聊天、喝酒品茶甚至蹦迪,无所不包,随你玩到尽兴,又显出时尚派头,自然成了流行的消闲娱乐方式。酒吧文化在中国不过十几年的历史,但是它发展迅速,可以称得上是适时而生。多年前在茶馆和酒楼听传统戏曲是当时大众最为重要的文化生活,随着时代的变迁,大众对音乐取向的变换和选择也是必然。由于八十年代外资与合资的酒店在大陆大规模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富有开拓精神的人们对酒店内的酒吧发生了兴趣;追求发展和变化的心态促使一部分原来开餐厅和酒馆的人们做起了酒吧生意,将酒吧这一形式从酒店复制到城市的繁华街区和外国人聚集的使馆、文化商业区。

  迪厅
  在欧洲,音乐俱乐部有一个更准确的名字:迪厅(Discothéque)。这是一个法语单词,大概是“唱片图书馆”的意思。当年法国港口城市有一些酒吧允许海员把自己的唱片暂时寄放在酒吧里,等海员出海回来后再来拿。不过,真正的迪厅的起源还要追述到上世纪40年代,那时的法国还处于纳粹的铁蹄之下。一个巴黎人开了间酒吧,取名就叫“迪厅”(La Discothéque),专放来自美国的爵士乐。要知道,纳粹把黑人看得比犹太人还低贱,在纳粹眼皮底下放黑人爵士乐表明了老板的态度,因此这里成了法国反抗组织的一个据点。二战后,这个风俗延续了下来,巴黎出现了很多以放唱片为主的俱乐部。不过这些俱乐部里放的都是些爵士乐和布鲁斯,酒客们把音乐当作聊天时的背景音乐,跳舞的很少。

  据说世界上第一个以放舞曲唱片为主的俱乐部出现在英国。那是1943年,在英国西约克夏郡的小城奥特雷,一个名叫吉米·萨维尔(Jimmy Savile)的音乐爱好者突然想出了一个挣钱的好点子。他租了一间空屋子举办收费舞会,唱片是自己的私人收藏,音响则是朋友帮他攒的一套劣质品,第一次营业就烧坏了。可那次冒险的成果是2英镑10先令,这笔钱让他看到了希望。后来他这个舞厅越做越大,把附近的跳舞爱好者都招来了。为了减少换唱片的时间,他决定使用两台唱机轮换着放,这一舞曲发展史上最具革命性的改革早在1946年就被萨维尔完成了。

  自此以后,DJ们从广播公司的播音间里走了出来,走进了迪厅。如果说广播DJ的主要职责是选播唱片,进而影响流行乐坛走势的话,那么迪厅DJ的职能只有一个:让顾客跳得尽兴。这一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DJ的内涵,他必须是一个擅长调动听众情绪的高手,善于控制舞场气氛的专家。他不再是一个导师,他和听众的关系变成了互动式的,甚至听众的反应也变成了DJ秀的一部分。历史终于完成了一个轮回,当年遍布非洲大陆的巫师重新出现在霓虹闪烁的舞厅里,并改了一个新名字:“唱片骑士”。

  在美国,早期舞曲DJ的服务对象一般都是穷人,因为有钱的舞客已经习惯了现场乐队的伴舞。但在英国却不是这样。因为本土舞曲音乐不发达,英国人只好把目光转向美洲大陆,美国进口唱片成了英国迪厅的金字招牌。如果说美国为DJ们提供了武器的话,那么英国则为DJ们提供了一个战场,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舞台。

  60年代中期,一种新的迷幻药物改变了欧美各国迪厅的面貌,LSD的出现让舞客们放慢了脚步,其强烈的致幻能力让他们觉得只要灵魂在起舞就满足了。于是,迪厅里改放缓慢冗长的“迷幻摇滚乐”,DJ让位于擅长即兴演奏的真人摇滚乐队。但是,在英国北部,老派的舞曲音乐依然统治着迪厅。这里是英国蓝领工人聚集的地方,他们买不起LSD,只能从药店里偷来安非它明。他们在繁重的劳动之余最需要身体的放松。就是这样一群人,为后来的嘻哈文化,乃至锐舞(Rave)文化绘制了一张精准的蓝图。

  这个安非它明(Amphetamine)还有一个绰号叫做“速度”(Speed),它是英国北方蓝领工人们最喜欢的毒品。这种兴奋剂会让一个人整晚兴奋莫名,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劲。服用了安非它明的舞客对舞曲只有一个要求:节奏快。当时只有一种音乐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这就是5-60年代的美国黑人流行歌曲。那时正是底特律“摩城”(Motown)唱片公司的鼎盛时期,该公司出版了很多针对黑人市场的流行歌,节奏快速而单一,旋律简单上口,再配以黑人灵歌(Soul)般的浑厚嗓音,特别适合伴舞。电影《阿甘正传》原声碟中有一首“四尖子”乐队(Four Top)演唱的《我不能自已》(I Can’t Help Myself)就是这种风格的典型代表。

  这些歌曲的歌词都极为简单,深为城市知识青年所不齿,他们那时已经开始听“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这样的艺术摇滚了。但北方钢铁厂和煤矿的那些工人却非常喜欢,这些歌曲可以让他们暂时忘记单调的工作,享受一个短暂的高潮。每到周末,这些年轻人便会成群结队地开车来到专门播放这类音乐的迪厅。他们都穿着特制的宽脚长裤,在人群中很容易辨认出来。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圈子,互相都认识,气氛融洽友好。他们跳的是一种不需要舞伴的舞蹈,舞姿如杂技般复杂。伴舞的音乐全部是底特律10多年前出版的灵歌(Soul)风味的黑人舞曲,和当时的流行歌坛没有一点关系。乐评人们对他们落后于时代的口味嗤之以鼻,媒体很少有关于他们的报道。因此,他们是真正的地下音乐,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污染。历史学家把这一奇特的想象叫做“北方灵歌”(Northern Soul)现象。这大概是音乐史上惟一按照消费地,而不是产地来命名的音乐风格。这一现象从60年代末期一直延续到70年代后期,前后持续了近10年。

  看到这里,读者也许会问:每天都听同样音乐,难道他们不腻吗?确实,从理论上讲,符合“北方灵歌”特征的音乐唱片总数是有限的,因为底特律早就把兴趣转向了节奏相对较慢的疯克(Funk),因此迪厅DJ们的唱片来源非常有限。为了延续“北方灵歌”的传统,DJ们展开了一场艰难的搜歌运动。他们频繁出入伦敦的二手唱片店,在布满灰尘的旧唱片堆中流连忘返,很快伦敦就被搜遍了。一些有钱或者有路子的DJ干脆专门坐飞机去美国的各个中小城市的旧货店淘金,像杰吉·威尔森(Jackie Wilson)、布伦达·霍洛维(Brenda Holloway)和埃德温·斯塔(Edwin Starr)等一批原本不太有名,早已被美国人遗忘的老歌手在遥远的英国北方迪厅里重新焕发了青春,一些老歌甚至因为在这些迪厅里受到追捧而重新登上了英国单曲榜。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好运,就连老歌手们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这一奇特的原因,那时的“北方灵歌”迪厅打出的广告不但会列出当晚DJ的名字,而且还会列出他独家拥有的唱片的名字。一张唱片在迪厅里的热门程度不但与它的质量有关,更是和它的稀有程度成正比。如果一个DJ找到了一张别人没有的单曲,他立刻就会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DJ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独有的唱片的标签刮掉,以免被人看出来。这一奇怪举动在后来的嘻哈乐发展初期也能见到。

  从这一时期开始,DJ们变成了狂热的唱片收藏家,一些冷门唱片被炒到了上百英镑一张。符合“北方灵歌”要求的唱片是有限的,理论上可以收全,这给了DJ们极大的动力。不过,这也是“北方灵歌”现象最终不能持久的根本原因。70年代中期以后,新唱片越来越难找,DJ们难为无米之炊,许多人转而播放新流行的迪斯科音乐。于是,“北方灵歌”这一音乐史上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终于自生自灭了。但是,这一现象的许多特征在后来的嘻哈乐以及锐舞发展史上都能见到,它可以说是现代舞曲风潮的开端。

  如果说“北方灵歌”的迪厅使用DJ是因为请不到美国乐队的话,那么风靡一时的迪斯科舞曲(Disco)的起源则是因为没有乐队愿意演出。60年代末期,随着民权运动和女权运动在美国取得了很大的胜利,美国的同性恋们要求平等待遇的呼声也日渐高涨。1968年在纽约发生的一次同性恋酒吧骚乱事件让同性恋者公开走到了前台。美国其它地方的同性恋者闻声而来,纽约很快成了美国同性恋者的大本营。许多原本经营不善的迪厅纷纷改做同性恋者的生意,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倒不是邻居和警察的骚扰,而是没有音乐,因为很少有正经乐队愿意来同性恋酒吧演出,他们只好请DJ来播放现成的舞曲唱片。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28003.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387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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