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使用权,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如何账务处理??

专家你好:本企业在土地证没有办下来就建起了办公楼和厂房,今年12月付的土地款,(企业交1000万,政府补贴2000万)如何账务处理?请指点谢谢

购买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行

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一般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所开发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指可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建设项目。某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包括该项目实体及其周围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如楼外走廊、绿化地等)占地面积之和。

对于开发项目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的,其差额期限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不应计入工程项目,而应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待工程项目使用期满报废后,再转入新建工程项目或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对此,《企业会计制度》应作相应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额÷全部土地面积×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或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面积购价×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某项目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开发面积摊销额(每单位面积购价)×该项目占地面积÷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该项目预计使用期限。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必须经过评估,评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购买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行

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一般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所开发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指可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建设项目。某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包括该项目实体及其周围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如楼外走廊、绿化地等)占地面积之和。对于开发项目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的,其差额期限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不应计入工程项目,而应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待工程项目使用期满报废后,再转入新建工程项目或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对此,《企业会计制度》应作相应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额÷全部土地面积×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或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面积购价×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某项目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开发面积摊销额(每单位面积购价)×该项目占地面积÷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该项目预计使用期限
第2个回答  2013-07-1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一般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所开发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指可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建设项目。某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包括该项目实体及其周围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如楼外走廊、绿化地等)占地面积之和。对于开发项目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的,其差额期限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不应计入工程项目,而应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待工程项目使用期满报废后,再转入新建工程项目或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因此,必须对此作出规范。由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必须连续进行,因此,笔者认为,较为合适的时间应该是所开发的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对此,《企业会计制度》应作相应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额÷全部土地面积×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或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面积购价×已开发土地占地面积 某项目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每单位开发面积摊销额(每单位面积购价)×该项目占地面积÷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该项目预计使用期限仍以你公司上面例子,你公司1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1200万元,假设面积为10万平方米,单位成本为120元/平方米,使用期限为50年,你公司办公楼面积为1万平方米,预计使用期限为40年,厂房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预计使用期限为30年。则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借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200万元,办公楼应分摊金额=120(元/平方米)×10000(平方米)×40(年)÷50(年)=96万元;厂房应分摊金额=120(元/平方米)×20000(平方米)×30(年)÷50(年)=144万元。则应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转出240万元(96万元+144万元),形成固定资产价值。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96万元 借:在建工程—厂房 144万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40万元。此时,无形资产账面原始价值为960万元(1200万元-240万元)。
第3个回答  2013-07-10
你好,你公司的这种情况属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可区分的一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各自的摊销和折旧方法分别进行摊销,计提折旧
第4个回答  2015-08-02
  按照新会计准则核算:
  新会计准则对土地使用权直接确认为无形资产,并且一直将土地使用权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即:支付土地价款和契税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权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开始建厂房时,无形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厂房、办公楼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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