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打我母亲十几年,我和妹妹也曾经也被他打,现在我们长大了,他不敢打我们,但是却经常在我们不在的时候打我母亲。如今我母亲下定决心要离婚,但是我知道这个人绝对不会放过支持我母亲离婚的我和妹妹的,所以请各位帮忙。别劝,这种情况你们不可能体会得到.
我是十八岁,准备上大学。那么我自身还存在抚养权吗? 如果可以,我当然只想承认我只有我母亲,没有父亲。
追答一、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解释:也就是说,子女满十八周岁已经属于自食其力自我决定自己去留的一个年龄段,所以你十八岁,绝对的可以要求跟随母亲,甚至你自己出门打拼不要他们管都是你的事情!至于你妹妹,继续看下面的条文。
二、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解释:请注意第四点,均考虑对子女有利的,也就是你们兄妹长期生活在家暴中,已经不利于你们生活学习,所以跟随父母是必须的。最后我们看看决定性的第三点!
三、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解释:大胆的起诉你父亲,然后用法律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吧!
希望你早日解决心头烦恼!!祝你成功!
(之前发了一遍,百度直接吞了我的答案,结果我又发一遍,却显示第一遍已经发上去了,所以排版比较差,你看下面的吧,下面的稍微又详细一点)
一、首先和你声明一点,之前忘记和你说了,所谓的亲子关系并不是法律赋予你和你父亲的,所以你们的亲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但是因为血缘的存在法律需要保护你们的关系,所以存在有我们今天讨论的一种——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这里我讨论一下你的情况,抚养权大部分都是针对未满十八岁的子女而言的,你已满十八岁,有自己的判断对错以及生活能力,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所以父母对你早就没有所谓的抚养权了,只是出于道义上还需要供你读大学等,如果农村直接把你丢田里种地,你告你爸妈说不给你上大学,法律是不会受理的。再所以说,你可以决定跟随谁生活!
三、对于你的妹妹,如果小于十八岁,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你妹纸十周岁以上,打算跟着你妈妈过日子,果断的法院会判的。
四、关于家暴。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第32条第2款第2项)。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对你母亲的长期打骂经查处确定构成家暴,那法院什么都不问,直接可以宣布离婚,完全不用征求你父亲的任何同意!这是出于对妇女的保护主义,所以孩子,你要让你母亲挺直腰板,想要离婚的话,就去办吧,法律会站在你们这一边的!
我母亲海哥问题,她说起诉的话财产会平分,那么那些她赚的那些钱会被我父亲吞掉很多,而且我和妹妹也分不到钱,她不甘心。
追答既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必然涉及的民事主体只有丈夫和妻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范围,涉及共同财产的范围、时间、执行等等,还有房子的处理等都是很复杂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既然你和你妹妹选择跟随你母亲,必然法律会考虑进来这个问题,外加家暴,那你母亲分得的份额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