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公司负责缴纳的那一部分是可以取出来的吗

我是外地人在上海上班

我不打算在上海买房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的那一部分是可以取出来的吗

可以提取出来。

公司缴纳的那一部分也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是可以提取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购买政策性住房的;

4、支付房租的;

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扩展资料:

提取公积金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资金中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公积金个人账户里面包括公司和自己缴纳的,既然都在你个人账户里,那就是你的了。提取时,当然可以一起提取了!
所以住房公积金等于是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国家强制的一种住房福利。只要你符合提取条件,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追问

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取出来呢

追答

各地的规定都不太一样。我这里是广州,广州政策规定:
外地户口:开具了离职证明,公积金封存(就是停缴)后,即可全额销户提取。
本地户口:买房、装修、租房等有相关证明的,即可办理提取手续,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如果无上述三个条件,只能在退休后一次性提取!

具体条件,你可以咨询上海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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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2-10
公司那一部分怎么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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