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套新房,房子尚未办理两证,房主(卖家)已交了首付并已办理了住房贷款,房主跟我说可以在开发商处直接更名,我(买家)可在开发商处按一手房流程购房,具体操作: 卖家先到银行还清房贷,与开发签订撤回房产合同协议(房主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已经房产局备案了的),我与开发商新签一手房购房合同,同时,我把购房全款打到监管银行,与开发商网签确认后,监管银行把房款划给卖家,这样做靠谱吗?这种方式的交易,有何风险?需要把握哪些关键环节?如不靠谱,那又该怎么处理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这时改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的变更登记,仅相当于将未备案的合同变更一下当事人,只需要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如果已经完成了合同网签备案,这时改名不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还需要将房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撤销,撤销后再将新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其程序相对麻烦。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是按揭买房,且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及抵押手续的,这时除了变更购房合同名字之外还要与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如果银行尚未放款且银行同意的话,双方解除抵押协议便可。如果银行已经将贷款发放,则经过银行同意后,需要以贷款人的名义将贷款全部偿还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师提醒大家,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买房改名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是相当麻烦,而且会浪费大家大量的时间以及金钱。
你好!原房主与开发商购房合同己在房产局备案了,2015年签约的,再过二个月产权证就要下来了,这种情况,我跟开发商间该如何操作才稳妥?请您详细点解答为谢!
开发商已向房管局备案了,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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