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或劳动保险的简称。
劳动保护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劳动法中的休息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休息权、工资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劳动保护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权利。
在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的各种利益中,生命安全与健康利益显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以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为目标的劳动保护制度在劳动法中也就当然处于重要地位。
劳动保护注意事项
劳动保护制度以技术性法律规范为主。劳动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受着自然规律的支配。
为了防止这些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伤害,在规定具体的保护规则时,必须遵循自然科学的规律,将各种技术措施、技术要求规范化、法律化,形成许多技术性法律规范,构成劳动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劳保所全称是:劳动保障事务所
是街道和劳动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或确定的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它是国家推进再就业工作、实行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而建立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具体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功能,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体系。
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
2.在街道(乡镇)办事处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3.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