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6
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负一层档案馆可开具无房产证明的情况说明,由于沈阳市房产档案分级管理的现状,房产档案馆出具此情况说明仅限于沈阳市市内五区(和平、沈河、皇姑、铁西、大东)的无房产证明。所需要件明细如下: 一、申请人本人可到场办理业务 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 二、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业务 1、申请人配偶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2、申请人父母或子女(申请人户口与其父母或子女在同一户口本上)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可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人可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原件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