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9-28
滁法治办[2008]6号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工作实际需要,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为切实做好《禁毒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贯彻实施《禁毒法》,在全社会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禁毒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设“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禁毒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禁毒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禁毒法》的热潮并逐步引向深入。 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黑板报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育、手机短信等新载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活动,以及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努力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增强禁毒法制宣传效果,为贯彻实施《禁毒法》创造有利条件。 二、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市上下要在6月1日《禁毒法》实施和“6?26”国际禁毒日前后,集中开展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法》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图片,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文本及宣传手册,为群众释疑解惑,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毒法》宣传氛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各地要将《禁毒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禁毒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大力推进《禁毒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禁毒戒毒的良好法治环境。 各地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突出重点。要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禁毒法》为主要内容的禁毒预防教育,增强其防范意识,做好预防工作;要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教人员、监狱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增强其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促进行为矫正和教育改造。 四、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要树立禁毒工作大局观念,注意加强与禁毒办、公安、发改委、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