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提出分手,女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男女双方经家人介绍在一起生活两年多,育有一子,无结婚证明。目前女方和男方分手五个多月,期间一直和另一男子一起生活。现在前男友要求她回去,她不愿意回去。请高手回答,这种情况女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未婚生子女方提出分手,女方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其他没有什么责任。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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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5
女方不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的。但是孩子的部分抚养费,你还是得付的。如果女方没有抚养能力,就不需要付了。没有钱能怎么办啊!
第2个回答  2013-07-05
按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第3个回答  2019-11-01
女方没钱就应该去赚,出非她是残废,找男人的时候开心😃孩子生下来就不要了,这种女人就是畜生
第4个回答  2018-03-05
未婚生子,然后分手了,女方抚养孩子,孩子没有出生证和准生证的,上户口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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