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呼伦贝尔民风民俗”调查报告

谢谢、

呼伦贝尔民风民俗 饮食   大部分人还保留着原籍的习惯,主食有粥、面条、馒头、米饭等。但在岭西普遍喝奶茶、食牛羊肉, 这些均与当地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同胞一样,所不同的是汉族人家都多吃一些蔬菜。80年代以来,无论岭东岭西,稻米饭已成为主食。80年代以后至今,地区的饮食文化逐渐开放,与全国的饮食文化相融,各市区都以出现了一些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饭馆。
  
服饰   1945年以前及50年代初期,汉族人的服装以棉布、棉花为主,颜色为黑、蓝、灰、白居多。夏季单衣单裤,冬季棉衣棉裤、棉蒙古长袍,野外放牧或生产穿白茬羊皮袄、毡疙瘩。之后,生活逐渐富裕,特别是1978年以后,穿着随气候变化而定,一般人都备有单、夹、薄、厚服装。年轻女子,喜穿各色花衣,各样长短裙、连衣裙,头戴鲜艳纱巾,冬围各式新样毛织围巾;男女西装、长短皮衣、夹克、牛仔装、羽绒服等新款式服装屡见不鲜。衣料已不以“棉”为主,而是以毛绒、呢子、裘皮、纤维、毛的、混纺等质地好的衣料制作。男戴礼帽、前进帽、针织毛绒帽,女式新帽更多,近年来更讲究帽子的高档和式样。妇女佩戴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手镯等首饰,男人戴金戒指的也不少见。 90年代以后至今,男女都以时髦的装束打扮自己,说明呼伦贝尔市的发展早已和全国大城市的发展接轨。
  
住屋   早年住窝棚、土坯房,或土木结构房屋。1949年后,居住条件逐年改善,普遍为土木结构和砖瓦结构房屋。80年代中期以后,土木结构房减少,大部分为砖瓦结构,有的住进楼房;郊区农民多住红砖瓦房(有的铺铁盖)。岭西各乡、镇、苏木住户,均为定居,住板夹泥、苇 板夹泥房,少数住砖瓦房。房屋都是门朝北开,开门处接有20~30平方米的防风房,称“风楼”或“门斗”。门斗冬季防风寒,又是夏季的厨房。农区大多烧茅柴、秸秆、薪材,少部分烧煤;牧区燃料以牛羊粪为主,少量为煤。一般用柳条编的篱笆障子或用桦木杆圈成院子,独门独院。野外放牧或生产,住蒙古包或铁皮板房。90年代后至今,城镇居民大多以楼房居住为主,但少部分居民仍以平房居住。由于国家的封山育林政策的实行,禁止上山砍伐野生柴草,现大多以煤炭为取暖燃料;而一小部分农村地区仍以野生柴草为取暖燃料。蒙古族居民现都已经搬入了平房和楼房。
  
经济生活  在岭东,早期“闯关东”和后来的自流者,基本都垦荒种地。其生产方式直至70年代,均以繁重的手工操作为主。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由于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婚嫁  婚嫁习俗在1949年后有很大变化,主要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包办婚姻,改革为自由恋爱结婚和法制婚姻;过去穷人富人相差甚远的婚嫁礼仪,改为只有城乡差别的大同小异的礼俗。一般都经过相识、恋爱、结婚三个阶段。相识,因分在一起工作而产生感情,自然达到恋爱阶段和经第三者介绍而相识相恋两种。恋爱阶段有长有短,认为情投意合时即可结婚。农村普遍保留“订婚”形式,即宣布正式形成恋爱关系,其礼节主要为男女双方家长的互相宴请,有的单是男方宴请,并给女方和介绍人一定彩礼酬金。男女双方到政府指定部门登记后即为合法婚姻。结婚仍多沿袭女到男家的习惯,男到女家者称“招养老女婿”。结婚日一般为男方操办,宴请宾客,接受贺礼,有一套繁缛的礼仪。婚礼用车,过去多为畜力车辆,80年代起,城镇为轿车,农村为拖拉机,也有用汽车、摩托车者。结婚三日为新娘“回门日”,由新郎陪新娘回家,女方家长要宴请新婿和宾客。近年来,城镇婚礼中增添了一些西方习俗。也有摒弃婚事奢办旧习的革新者,采取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的方式。   丧葬  人去世后,有当日出殡者,也有停放3~5日出殡者。治丧期,亲友吊唁,接受祭礼祭品,如花圈、挽幛、现金等。死者晚辈着丧服(现多为白布腰带或头巾),烧冥纸。汉族历来实行土葬,70年代后城镇陆续推行火葬。城镇死者出殡,一般都举行亲友参加的向遗体告别仪式或追悼会,介绍死者生平。近年来,农村也在仿效城镇的出殡仪式。土葬者,沿旧习,用木棺,有一套停尸、入殓、守灵、吊唁、祭奠仪式;埋葬场,过去为自选墓地,现为当地乡、镇、苏木政府指定地点。90年代以后至今,由于殡葬事业的迅速发展,以一套全方面的殡葬服务一条龙服务,由停尸、整容、换衣、吊唁、祭奠仪式。国家殡葬政策为节省和防止浪费耕地,城镇普及火葬或树葬。   节日、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法定的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外,汉族人民普遍过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其方式与东北和全国各地大同小异。   80年代以后,不管城镇,还是农村、牧区、林区,一年中普遍增加了3个岁事,而且影响之深 ,活动之广,自觉程度之高都是过去不能比的。其一是“清明节”。这天家家户户,甚至一户的全体成员到故人坟上“扫墓”,骨灰在火葬场的,家属子女亦去“扫墓”,整日大车小辆拥挤不堪,全天是不放假的休假日。其二是阴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各家各户也要到坟上、火葬场填坟扫墓,距河近的,晚上放河灯,在十字路口烧冥纸、冥钞,纪念亡者。其三是阴历十月初一,为死者“送棉衣”,晚上在十字街口大烧冥品,诸如冥衣、冥钞、冥马牛,还有冥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手表等近现代冥品,名曰用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  家庭  呼伦贝尔境内的汉族家庭,长期以来多为夫妻子女型结构,通常是由长辈人担任家长,掌管一切家务事情。   民国时期,呼伦贝尔的汉族家庭基本沿袭清代的大家族形式,多为老辈兄弟几人及眷属和少辈众兄弟及其眷属同为一户的组合式,或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的大家庭,并以人多为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辈组合式的大家庭逐渐减少,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子孙三代、四代同堂的现象已不多见。1980年以来,家庭结构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家庭成员渐渐以两辈为主,成员人数更少。主要是子女结婚后,一般单独建立家庭,多辈组合式大家庭解体。在父母称谓上也有许多改变。过去从各地来呼伦贝尔的汉族人对父母的称呼多数叫“爹”、“娘”,个别人称父亲为“大大”,后由“爸爸”、“妈妈”代替。特别在岭西,均如此称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