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阶梯式电价的具体内容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更高。具体收费见下表:
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并且能够补贴低收入居民。
扩展资料:
分档电量和电价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今后电价按照略高于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调整。
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阶梯电价
参考资料:台山政府网-江门市居民生活电价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