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拿我的名义办了贷款。离婚后谁还?

如题所述

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清楚共同债务如何承担;诉讼离婚的,要提出共同债务数额,法院依法判决;

贷款没有按时清偿,债权人起诉,法院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判决。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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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0
如果用于家庭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你的名义办了贷款。离婚时应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还款事项,如果没有协议,当然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20
你好,如果你的老公用你的名义办了贷款。如果你到场签字。那离婚后就是你们两个还,一人还一半。
那如果是你没有到场签字。那贷款就与你无关。离婚后你也不用还。
第3个回答  2021-12-20
虽然你老公拿我的名义办了贷款,在你们夫妻存续期间,贷款用于家庭消费了,贷款的时候你也到场签字了,那这笔贷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了,贷款债务就应该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你老公贷的款,没有用于家庭消费,虽然拿你的身份证办的,但是你没有到场签字,离婚了,这债务由你老公自己还贷款,这贷款就和你没关系。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12月20号
第4个回答  2021-12-20
你的名义办理的贷款,离婚后是你还;
你老公拿你的名义办了贷款,这其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把这个共同债务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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