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量刑标准一定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分别是:主观故意、重大犯罪、手段残忍和社会影响恶劣。
我国《刑法》中对于死刑的判决规定是非常的严谨,一般情况下的死刑都是会缓期两年执行的,只有那种罪大恶极的人才会立刻执行死刑,此次事件中的男子很明显达到了立刻执行的程度。
在这样的案件中,我们应该从以下三点来了解死刑的执行标准。
一、行为人必须具备主观意愿上的故意层面。
所谓的主观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在行凶之前是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影响的,完全是出于自己本人内心的想法和意愿在进行犯罪活动。
在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被执行死刑的首要前提就是审核行为人的主观意愿情况。
二、重大犯罪和手段残忍也是执行死刑的必要条件。
河南男子一天之内杀死两人,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那么从男子的行为结果上来看,两人的死亡已经是非常重要的犯罪了。
并且河南男子在行凶杀人的时候,丝毫不考虑受害人的任何感受,也属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的情况。
所以就从上述两点来看,河南男子已经达到了死刑的标准。
三、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可以改变死刑的执行情况。
对于一些重大的刑事犯罪来说,社会影响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核因素。
比如说一个行为人已经达到了死刑的标准,但是社会影响力不坏,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被判处死刑,但是缓期两年执行的。
而如果案件具备了极强的社会影响力,就会影响到死刑的执行程度,比如此次案件中的河南男子就是如此,一天之内连杀两人,势必会给社会带来强烈不安的影响,所有男子最终被判处死刑并立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