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包就劳务方提供工资表不认可咋解决

如题所述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规范了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包工头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领工资了。《办法》明确规定,对待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拖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还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2\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的工资,应该由企业单位(资金方、出资方、资方)直接发给劳动者,通过银行卡发给每一位劳动者(包括农民工、职工、员工、农工、民工,等等所有一切的劳动者),这是现在国家政府有法律规定的,不能给包工头去发农民工的工资。因此,你们农民工应该直接找单位的负责任(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经理、老板、私人企业是私人老板),给你们发工资,如果不能顺利拿到,就应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拖欠工资的事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拖欠克扣一个人的工资超过五千元的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企业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劳动者(工人、农民工、员工、民工、职工,等等)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给劳动者缴足社保费并且足额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政。
3、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监察部、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记住:应该要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有事实证据,政府有关部门就能帮助你们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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