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工作者区别

如题所述

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工作者区别

  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可以弥补居委会精力和能力不够的问题;而且由于其“外来组织”的身份,与居民之间不存在“信任危机”,且机构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开展工作,对居民而言更具有亲和力。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工作者区别,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短板”

  从目前来看,社区居委会很难按照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的要求来承担起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重任,原因如下:

  精力不够。现实中,居委会承担了基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时常要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考核、评比,疲于应付。而由于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普遍不高,因此不少“新人”只是想把它作为一个暂时的跳板,为考取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积蓄能量,因而也没有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社区工作上。

  能力不足。社区社会工作需要专业的方法、手段、理论、理念,虽然如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职业化、年轻化,但是绝大多数不是社会学、社会工作或者相关专业出身,由于他们既有的知识结构相对缺乏社区、社会工作等概念,因此,在从事社区工作时也就缺乏基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手法。

  组织缺陷。社区居委会并不是一个法人主体,缺乏独立的产权和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支撑。由于历史原因,行政化的影响,现实中居委会很难和政府成为相对平等的主体而满足各自的需求。

  专业社工机构的“长处”

  正是由于目前的社区居委会存在上述不足,因此现阶段很多地方在实践中将以社区社会工作为定位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引入到社区中。毋庸置疑,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可以弥补居委会精力和能力不够的问题;而且由于其“外来组织”的身份,与居民之间不存在“信任危机”,且机构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开展工作,对居民而言更具有亲和力;还有一点就是专业社工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是有着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的法律主体,与政府的关系也更加对等,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行政化对机构社工从事社区工作时的影响。

  当然,也要注意到,由于中国的社工机构发展时间还相当短,发展速度又相当快,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专业化不足、能力不够、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才会导致居民和政府认为他们与居委会做的事情一样,至少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在有些问题的解决上还不如居委会管用。专业社工机构的成长和成熟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

  社区居委会的创新探索

  从长期来看,社区居委会和专业社工机构可能都将面临着转型,政府、居委会、社工机构对可能的变化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主体。只有社区居委会是常驻某个社区,以全体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并对整体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负责的组织。居委会组织拥有多种资源优势,在一个社区的地域范围内,没有哪个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力能够与居委会组织相比。虽然当前普遍存在着社区居委会的现实工作与其原有功能定位相背离的现象,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修正。

  减负。居委会行政化和负担过重的问题已经被认识到,从民政部到各地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7月,民政部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目标及八个方面的措施。不过从一些基层调研情况看,“减负”与“反弹”一直在博弈当中。

  增能。所谓增能,是指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对于广大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来讲,社会工作是一种新鲜的知识和专业,在其既有的知识结构中是欠缺的.,需要通过培训来补课。从全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各地组织的各种社会工作者能力培训,几年下来效果逐渐显现,许多社区工作者已经开始在社区工作中自觉使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

  创新。体制机制上的探索改进是社区居委会减负和增能背后的关键因素,决定着居委会的定位以及减负增能的效果。比如,创新探索具体涉及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事务站)之间的关系,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与外来组织之间的关系,与社区内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一系列变化的基础之上,社区居委会的定位从原来的对上负责、转变为常驻社区并链接多方资源的枢纽型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长期立足本社区,并利用专业社区工作的方法进行社区建设。另外,居委会的法律定位也需要再思考,可以探索将其定位为社团法人,从而解决其法律主体地位缺失的问题。

  专业社工机构的转型与定位

  相对于社区居委会长期根植于一个社区之中的情况而言,专业社工机构毕竟是外来组织。当社区居委会不断转型,开始掌握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之后,而且又通过减负和体制机制调整而有精力从事社区工作,那么与目前专业社工机构所能够提供的服务就存在了相当大的重合,其工作的对象都是社区全体居民,工作的目标都是运用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建设和促进社区发展。因而,专业社工机构也要相应地进行转型与重新定位,其定位可以从直接的社区社会工作的提供者转变为咨询型、支持型的组织,通过与居委会合作,对居委会提供培训支持并引入资源,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进行自组织,不断激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是,社区内的居民参与以及居民自组织的发展才是居民自治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根本和基础。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社区居委会、以社区工作为定位的社工机构、其他专业领域的社工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都可以成为孵化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主体。有学者将外来的组织对社区内自我组织的帮助称作“U+B”结构,即通过外来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合作,最终实现社会的自我治理。甚至各种大学和研究机构也可以参与到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来,发挥智力支持和资源链接的作用。总之,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之下,各个主体的合作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当然,在各个主体介入社区的过程中,处理好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都将是必修的功课。

  多元合作 提升社区和谐共治效能

  社区居委会与以社区工作为定位的专业社工机构,它们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两者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在动态看待社区居委会与专业社工机构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之上,笔者认为,对于政府而言,除了通过减负、增能、体制机制的调整来处理好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应根据不同社区居委会所处的不同状态来分别采取对策,不能一刀切。对于能力较弱或者面对的矛盾比较突出的社区居委会,可以引进专业社工机构,让其介入社区直接从事社区社会工作;而对于已经有初步社会工作基础的社区居委会,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目标就主要是为居委会培力赋能,使居委会工作人员快速成长为合格的社区社工,让居委会承担起专业社区工作的任务,他们视整个社区为服务对象,从宏观视角去分析问题,既能够掌握社区问题与需求,也能够充分发掘社区内部资源,还能够有效链接外部各种资源,最终促进社区的和谐连续发展。

  社会是复杂的,要科学分析各种可能的影响要素并灵活采取应对策略。而且,社会的变化是缓慢的,变化来自于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专业社工机构等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相互作用,相关各方都要有足够的耐心,允许“试错”,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也不失为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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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0
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也是社会工作的三大传统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之一。它既是一项事业,也是一个专业、一门艺术。社区工作者面对的是整个社区的居民,要求通过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对社区事务和人际关系进行有效有序的协调,使社区保持健康的状态和良性发展。因此社区工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荣誉感,具有务实求真的态度,并有判断事物的扎实知识基础和进行组织沟通的技巧。因此,作为社会工作者的一部分的社区工作者也根据社区工作的普遍价值和中国社区工作的实践,制订有自己的专业伦理守则。\x0d\x0a\x0d\x0a具体要求有:\x0d\x0a\x0d\x0a1、社会责任感。社区工作者对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应用的职责具有清楚的认识。即每个个体无论处于多么困弱状况,都有其生存、安全、社交、自尊和自我实现的权利和需要。社区工作者作为以社区和居民群体为对象的社区工作者,将完善和发挥工作对象的社会功能为已任。社区工作者的宗旨和目标是帮助社区解决社会问题,使社区获得应有的福利和能力,而不是为社区工作者个人或小团体赚取金钱或私利。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提供社会救助或救人自助的特殊服务,并不向求助者收取费用。社区工作属于“非营利”事业,来自政府资助和私人捐助的经费主要用于公共福利和基础建设。社区工作者必须具备一种崇高的理想,以务实的方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服务社区,贡献社会。\x0d\x0a\x0d\x0a2、平民意识。社区工作项目一般是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而确定的,社区工作者要把自己置于社区一员的位置才能体会和理解社区需要,充分尊重每一个社区成员的人格尊严和平等权利。社区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实现社区参与,增强社区成员对社区事业的关心和介入,帮助他们找到最关键的问题,培养人们的自助能力;并通过共同的工作计划或项目,推动社区发展。没有这种“群众路线”,社区工作就失去了动力和目标。社区工作者的平民意识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民主意识。即使社区工作者具有一种组织者的身份,也要充分重视志愿参加和民主合作的精神,促进社区成员或团体的自由发展和自动调适,充分发展各自的潜力。\x0d\x0a\x0d\x0a3、知识基础。社区工作者的知识结构至少应当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社区工作自身的理论体系和实务模式。社区工作作为社会工作主要方法之一具有一套独特的工作原则、步骤和方法,社区工作者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工作的特殊和特点,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巧。第二,相关行为科学及社会科学的知识方法。在现代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过程中,吸收了各种现代科学成果。如果说,从事个案和小组工作更需要掌握一些社会心理学、精神医学、文化人类学知识的话,社区工作则更需要政治学(如公共行政学)、社会学(如组织社会学)以及经济学、教育学知识。第三,社区背景知识。较全面、深入了解一般社区结构、服务事业及公共或私人机构的功能特点,并熟悉社区生活习俗,从而容易适应工作环境,建立积极的社会关系。\x0d\x0a\x0d\x0a4、沟通技巧。社区工作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工作者能否取得社区成员的信任,与社区组织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是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角色要求。社区工作者既要与社区内外的组织机构打交道,也要与社区成员共同学习、讨论和工作。无论是工作伙伴之间的联合设计、集中财力、协同服务,还是推动工作对象的自助、互助和自治,都需要社区工作者发展或维持友好合作、群策群力,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社区工作者面对的工作伙伴或对象的职位、年龄、性格、组织角色各式各样,因此社区工作者要在理解“人”之社会重要性的前提下,遵循沟通与合作的原则,运用相应的知识技巧,建立信任关系。通过相互的沟通和合作,更加了解自己作为社区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最终为有成效的社区发展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x0d\x0a\x0d\x0a5、组织能力。社区工作也被称为“社区组织”,也就是说社区工作是一种运用组织方法的干预或互动过程。社区工作者运用组织动员手段来协助居民认识社区的整体需要和目标,通过计划方案和专门机构协调、整合社区成员、团体或机构,挖掘利用社区内外资源,满足社区需要、实现社区目标,以适应社会变迁。积极发掘、组织、协调与利用社区资源,是社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特征。社区工作者应当熟悉各种资源,善于将各种要素有机组合在一起,平衡社区工作中“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关系。社区工作者的组织能力还表现为组织具体专业活动的能力,如社会调查、会议主持、行政管理、方案策划以及推动社会行动或运动的知识与技能。优秀的社区工作者能够通过分析、策划、检讨、激励、咨询、教育、谈判等手段、挖掘和利用一切潜能。\x0d\x0a\x0d\x0a6、职业伦理。社区工作者的职业伦理由社会工作专业的自身规范所规定。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专业权威机构都制订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CodeofEthics)或职业道德守则。Durkhein(译为涂尔干或迪尔凯姆)将伦理分为两种:一是适用于所有人的伦理;另一种则适于特定团体。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属于第二种,人们称其为专业或职业伦理。专业伦理至少有4种功能:\x0d\x0a\x0d\x0a(1)指明该专业的核心价值观,并为专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供具体规范和标准;\x0d\x0a\x0d\x0a(2)专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某些职责冲突或伦理矛盾时,能够遵循专业伦理守则,维护专业的原则;\x0d\x0a\x0d\x0a(3)为社会公众提供理解社会工作专业职责的伦理标准;\x0d\x0a\x0d\x0a(4)提供一套评价或衡量系统,评判专业工作的优劣,尤其用于裁决专业界中的不道德行为。\x0d\x0a\x0d\x0a美国全国社区工作者协会最新修订的《伦理守则》(1999年),洋洋数万言,详尽规定了社区工作者的日常行为规范。这套守则为社区工作者的行为和作出决策时的价值观列举出基本的价值观、原理及准则,这些准则以美国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作为基础,包括服务取向、社会公义、人的尊严和价值、人际关系的重视、诚信以及职称与否等项。香港社会工作注册局于1998年10月订立的《工作守则》也列明了社区工作者与其服务对象、同事、所属机构、专业及社会建立专业关系时的道德行为标准,其应用范围包括社区工作者以社工身份所从事的一切有关活动。必须承认,大陆有美国社会和香港地区不同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因此大陆中国人所奉行的职业伦理也会与此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国一方面需要探求境外社区工作者伦理守则在中国的可行性,另一方面,还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制订出符合民族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化的伦理守则。\x0d\x0a\x0d\x0a其实了解现实的人就知道,以上说的基本上是以国外的社会工作作为模板的构想。事实上,目前我国建设的最好的社区仅仅局限于上海和一些大城市。大部分的社区并没有条件和意识来使用具有成熟和专业技巧的社区工作者,目前仍然是居委会性质的社区工作办公室担任主角。\x0d\x0a\x0d\x0a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x0d\x0a\x0d\x0a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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