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06
目前为止,已经营改增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业(包含铁路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 预计在2016年,将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也全部纳入到营改增进程中,至此,则实现全行业的营改增。
营改增第一个试点在上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具体营改增进一步实施进程如下: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