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①未申请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当月满一年的账户余额。
②申请住房贷款的,为购房合同签订当月的账户余额。
③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
提取时间:在限定提取额度范围之内,不限时间次数可多次提取。
2.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不超过政府部门批准之月起一年内的账户余额。
提取时间:在限定提取额度范围之内,不限时间次数可多次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每次提取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取时间:未提取过已发生的还本付息时间之内,均可提取。
注:以上三种提取条件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限额的,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①租赁其他住房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余杭区自2022年6月起,提取额度从每人120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
②租赁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
提取时间:按照自然年计算,每年提取一次。
非住房消费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提供救助证有效期内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额。
提取时间:救助证有效期内不限时间次数可多次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3.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
5.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离职提取)
6.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账户停缴封存后提取本人公积金本息余额。
提取时间:全年均可提取,一次性结清公积金本息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