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改下学校名称,向教育局如何写申请?

我校现在的名字不太好,而且容易和别的学校名字混淆,所以想更改写学校名称,教育局领导说让写份申请,请问我该如何写申请更改学校名称呢?

呵呵,有这么好笑呀,学校开除学生本身就是违法的,应当你叫学校写检讨才对,不相信你看《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除了要求学校立即恢复你的学籍外,耽误了你的课程,还要叫学校赔偿损失。先与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教育主管部门或县教育局)投诉要求处理。如果你对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认为有失公平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处理决定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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