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约定了合作的活动的终止日期,签这个合同的目的就是这个活动。还约定了在协议终止后甲方归还乙方相应款项。现在活动的终止日期过了,但是我方如何主张对方归还款项?活动的终止是否可以代表协议的终止?(因为协议就是为了开展这个活动签的,活动结束了,协议的目的达到了)
是否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终止合同、归还款项?还是请求解除合同、归还款项?
但是当时合同写了:协议终止后支付相应款项。对方会不会针对这一款抗辩说“协议没有终止,即使合同约定的活动终止了,不支付款项也没有违反协议的规定”?
追答这不是抗辩理由。
你没必要去自己研究这些,直接找个当地的律师代理就行了,很简单的案子。
谢谢了!我是公司员工,老板觉得这个案子简单,委托我去起诉对方
追答不客气。
你不要去管对方抗辩。你说的你的就行了,你没义务对他的说辞做出解释。法官自会知道怎么判。
他说一句你回一句,完全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但是协议的确是没有终止啊,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吗
追答【但是协议的确是没有终止啊】你别去纠结这个了。
只要你把合同义务履行了,就可以问他要钱。不要去管什么理论上的东西,也不用去想什么理由,你理直气壮地去要就行了。
让你去要你就去,不用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