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高管,公司拖欠工资数月,我该怎么办?万一老板跑路或破产我的工资怎么拿以什么标准拿?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的周期为一个月。

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可以以未及时发放为由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

1、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解除后,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无故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工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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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2
属于劳动纠纷,你可以收集证据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赔偿你可以申请冻结公司和法人还其他股东一切财产
第2个回答  2019-01-19
你首先向老板要您的工资,如果不给,你可以提出辞旨不开,然后拿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去告他。
第3个回答  2019-01-19
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4个回答  2019-05-23
如果我是公司的高管,我会跟老板说,我申请先离职,您把工资先给我结清,这样的话,一来减轻你目前的经济困难(毕竟我是高管,工资不会低),二来,我的离开,对于公司日后涉及到的经济补偿上,你又可以少一个顾虑和担忧,第三,贵司如果能挺过这个难关后,如果还需要我的,我还是可以回来的继续为公司效力的,在公司尚存运营的情况下,果断的先开溜,如果等企业真的倒闭的时候再谈,只能说这类的高管无非就是没本事的蛀虫,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底线和职业尊严。底线就是,我付出劳动,我拿工资,没必要用对企业的忠诚来绑架道德和生活,职业尊严就是,哪怕是黯然的离开,也要挺起胸膛,告诉世人,这家企业,你曾经来过............(偷笑:虽然给你干倒闭了,但是依旧可以骄傲的说,没有谁能有这样的机会来干趴一家企业,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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