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新婚姻法有什么看法?

如题所述

个人觉得一项好的法律应该是让一个社会更加健康、积极向上的发展。就目前婚姻法而言,它只承认物质价值,说白了谁赚钱多谁老大,这就促使了有能力的女性多去自我实现,没能力的女性也忙着去挣钱,应为钱才是最有保障的。那么,养育下一代是非常没有收益的事务,并且在目前婚姻法中,这种付出、劳动,不算价值。最后会不会导致女性拒绝生育后代呢?clear说女性退回家庭做家庭主妇是自己的选择,那就应该承担后果,此话不差。

目前的婚姻法会出现的趋势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拒绝支付生育成本,转而自我投资;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迫于无奈选择从属于男性赌赌运气。一定程度上生育成为一件赔本买卖,(不要再说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且不论有多少女性爱孩子。只论若是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什么是男性的天职呢?答案是养家糊口,为女性打造物质基础,而这一点在新婚姻法中已经被磨灭)基因良好的女性低生育,基因偏弱的女性高生育,众所周知,新生儿的智商等因素决定于母亲的基因,由此,不仅仅是生育率下降,人类基因的优良度也将整体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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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0

偶然在朋友圈看到闺蜜对分享的对新婚姻法的抱怨,我也自己看了一下新婚姻法,也算是仔细的思考了一番吧,说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在我看来,以保护女性角度而抱怨者,正是贬低了女性。首先否定了女性自身能力,第二认为在婚姻中两性并不平等,第三把女性的婚姻和生育能力当做金钱和物质的交换。 而我看来,新婚姻法中并没有任何对女性歧视或不公平的体现,相反它正是社会进步,两性平等的体现。 简单的说,女性不再要求特权,不把自己当做婚姻中贩卖给男性的商品和生育机器,才能真正获得自尊自爱和独立。 婚姻,应该是男女双方的共赢。任何实际不平等的婚姻无论男女都有权力拒绝和选择退出,而不是无底线牺牲自己再以弱者身份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毕竟女权主义追求的是两性平等,男女在智力上和能力上是没有区别的。最重要的目标是要争取家庭劳动与社会劳动等价、政治权利同值。 而关于社会地位、职场竞争等方面的不平等在当今社会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是合理的存在,正因为如此,女权主义才不断争取着真正意义的两性平等。 很明显,一个人的生活不能单纯的依赖社会保障,还要靠自身的努力;而且一个人得到的社会保障越多,自身的努力往往就越少。正如其他女权主义门派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向社会寻求保障的同时,也就承认了自己是弱者,这是一个不小的失策。

第2个回答  2017-10-14

新婚姻法出台,男人笑了,女人哭了。这代表AA制婚姻的正式到来,新婚姻法规定,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老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八年自动成为共同财产。现在情况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之后还是个人的,大伙儿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家是什么,家上面有一个宝盖头,是房子的意思,很多女人都想嫁一个有房的男人,有一个依靠的地方,房子能给人安全感,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

新婚姻法出台,让这种安全感没有了。实话实说,出轨的男人比骗钱的女人多,这实际上助长了男人对婚姻不负责任的气焰,只要是自己买的房子,无论和谁结婚,女人都不是这房子的主人,只能算是一个租客,只要愿意,随时都能赶她出去,不需要付出代价。举个简单的例子,男方父母花60万买了一栋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结婚十年,男人达到事业高峰,女人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操持家务,人老珠黄。男人嫌弃,跟她离婚,女人拿不到关于房子的一毛钱,净身出户,男人满面春风,事业有成,有房有车。

这实际上加重了女性对婚姻的恐惧,婚姻就是坟墓,宁愿谈一辈子恋爱,剩男会越来越多,男女比例失调更加严重。既然是AA制婚姻,女性在婚姻里面就不会付出那么多,当老妈子当佣人做生育机器,不会有包容,婚姻矛盾升级,离婚率居高不下。 

第3个回答  2017-12-15
1.无论新旧婚姻法都不公平,他们只考虑财产分配问题,完全忽视了离婚会给小孩造成的巨大伤害。古代没有结婚证,结婚仪式代表了结婚,现在的结婚证就好象是合同书。既然是个合同可以设置期限,建议第一个合同期最低五年,具体以女性的生育年龄为标准,年青的夫妻应该共同造富,磨合感情,不要生孩子。合同期满,不合适的婚姻自动解体,共有财产平均分配。合适的自动续约婚姻关系,女性生子,男性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孩子都有了,为了保障下一代的利益,婚姻应该终身制,申请离婚的一方应该按违反婚姻制度罚款,这跟违反计划生育制度一样,这也是属于国策。再说,婚姻变数太多,人心不稳定也影响了事业发展。

2.这新婚姻法,就是儿子和女儿都要培养成才啊!以后女性跟男性在职场竞争,男性拼不过女性,只能倒插门了。如果“上门女婿”普及了,其实也不丢人的,以前稀少也觉得别扭。我们那儿一对姐妹:姐姐是美女,可能在职场有优势,她先挣钱找的倒插门的,孩子母姓,但在婚姻生活中,她特别嫌弃老公无能,又离婚了再嫁强过她的男性,生的孩子父姓的。她的妹妹也是二婚,经历是跟姐姐相反的,原先妹妹是大胖子追求者少,嫁给贷款买房的穷小子,夫妻共同发达了,男方有钱了就嫌弃她不是美女,最后被离婚了,还好他们共有财富多了,即使离婚夫妻都有房产,妹妹长得不咋样,幸好有房产,又是职场精英,她找了倒插门女婿,二婚孩子是母姓的。

3.新婚姻法其实也挺好,女的都不愿意嫁了,可以控制人口,没人愿意超生了,这国策超牛逼。新婚姻法,做情妇比做老婆划算啊!讨好情妇可以把婚前财产赠与对方,那属于女性个人财产了。正牌老婆如果离婚,如果婚后财产小于婚前的,这原配的利益比情妇还少啊!
4.新婚姻法让女大学生没有安全感,吹嘘不再结婚。以后中年男人恐怕不容易勾搭上学生妹了,她们不是法盲,你的财富就算再多,在法律上不能共享,谁愿意找老男人呢?如果中年男人是公司的老板,学生妹可能会考虑。现今就业困难,如果婚姻是跳板,可以满足女性的事业欲望,学生妹求之不得。中年职业女性也不一定就是选择中年男人吧!无论男女,只要是强势的一方都是“以貌取人”,老男人当然不及年青的小伙子啊!再说,没生孩子的中年女性一般看着显年青,只要外形匹配,小伙子也不排斥“姐弟恋婚姻”。至于学生妹被包养,那是她们把老男人当成暂时的工具利用而已,就象英国的“童贞女王”,她只谈恋爱,其目的就是利用“追求者”帮她打江山,但是如果结婚,她是非常排斥的,因为建立婚姻关系,她认为男人会窃取她的江山。

5.新婚姻法是保护强势群体的,如果女性是强势群体,新婚姻法也保护女性。比如:一对双胞胎姐妹是研究生毕业,姐姐还没有工经历就为了所谓的爱情很快进入了婚姻关系,房产是贷款买的,老公请不起保姆,姐姐只好不上班自己带孩子,5年以后离婚了,贷款房子成了姐姐共同要承担的债务。妹妹是外资企业的“白骨精”多年以后她已经挣钱给自己买房子了,事业耽误了女性的青春,妹妹发现周围的同龄男子都已经是孩子他爸爸了,妹妹不想嫁给二婚男人,选择比自己小的男人结婚,就因为男方岁数小,经济能力不及女性,新婚姻法可以保护强势的妹妹,但没有保护丢了工作的姐姐,这对姐妹是同样高学历,因为在爱情与事业的选择不同,就有不同的结局。新婚姻法对已婚女性非常不利,之前她们错误的选择会害了自己,对于未婚女性,新婚姻法已经打了预防针,如果还有这种选择那是她们活该啊! 新婚姻法没有出来之前,部分女性认为:干的好,还不如嫁得好呢!所以嫁给全款买房的男性可以共享啊!现在不可以了,最多经济上打回原形,但身体的伤害也是损失。姐姐嫁给贷款买房的,离婚还要承担债务,是双重损失更多啊!早知有新婚姻法,她同样可以成为妹妹一样的强势女性,为自己造富,她的妹妹创造了多少价值,也就等于她损失了多少价值。

6.新婚姻法让女性自立自强,但变强大的女性大多不想结婚,英国有个“童贞女王”只谈恋爱,终身不婚。在她眼里把男人当强盗防的,她觉得婚姻关系,男人会抢走她的一半江山。中国的新婚姻法却是:男人把女人当强盗防的。不过,如果中国女性都成女强人了,这个新婚姻法其实对女性很有利。可惜目前来说:大部分女性是家庭主妇,尤其内地女性。婚姻法保障了少部的弱势男性(老实男人),但没有保障大部分的弱势女性(家庭主妇),不符合中国国情。
第4个回答  2018-01-10
最不公平的是 男方家暴出轨离婚后没有对女方的任何经济补偿(就算补偿也不超过1万跟没有一样)在国外 过错方比如男的家暴出轨赔偿金额甚至达到几百万人民币 所以在中国男的即使出轨家暴离婚后也没有任何经济损失 女的嘛可就惨了 很有可能磨光了青春最后还净身出户 男的嘛房也有了钱也有 大可以再找个年轻的 还有就是中国的法律家暴啊出轨啊根本不管你 知道北京董珊珊事件吗?人都被家暴男打死了渣男才只判了6年半有期徒刑 还是在北京哦 大家可以查一下不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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