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要修水泥路,但占用了村民的农田,应不应该给村民补偿?

如题所述

现在这块土地是私有的,并且延长了30年,这表明您有权管理,而农民是这块土地的主人。尽管农村地区的道路维修对农村有好处,是为了摆脱贫困和致富。但是,也不能随意占用个人土地面积。它应该付费,并且必须足够合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目的赔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用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的平均耕地数量计算。每个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是获得耕地之前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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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4
我觉得肯定要给村民赔偿的,要不然的话村民肯定不会乐意的。
第2个回答  2019-11-24
既然占用人家的土地,就肯定是要给人家一些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9-11-24
当然应该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呀,并且要按照最高的规格。
第4个回答  2019-11-24
肯定是要给的,要不然的话那些农民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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