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界定是否属于购买第二套房产?

请问现在上海如何界定属于购买第二套房产?
具体情况如下:
我从小和我妈住外公家,外公家动迁后,拿的动迁款,不过动迁很早,钱并不多,后来外公补充了一些钱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名字写的是外公和我,两个人的。2007年外公去世。2012年我妈想把整个房产归到我名下,咨询后说先要她继承我外公的一半房产再给我才行。之后通过交易方式我妈把继承的一半房产归到我名下。现在房产是我一人名字,但是我和爸爸妈妈3人住的,现在我人大了,想自己出去住,买一套小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自己贷款买房,是属于首套,还是第二套?
谢谢

上海首套房定义就是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也都没有贷款买过房。 而首套房贷款定义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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