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财产都留给儿子,女儿能拒绝赡养老人吗

如题所述

不能。老人财产分配不公的话子女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中都规定,赡养父母的这种义务是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的,况且父母在分配自己财产的时候,不是说必须要按照子女的意愿进行分配,父母有权决定给谁多一点,给谁少一点。
法律分析
财产分配不公拒绝赡养是不合理的,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父母有固定收入、享受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或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分配不公等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分配财产不公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决定将财产分配情况,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权,因为法律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权利去根据个人喜好分配自己的财产。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很多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借口都是觉得父母分财产的时候有些偏心,甚至有些子女都认为既然主要的赡养义务是由自己完成的,那么父母就理所应当的应该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自己,但是这种想法其实就有些偏激了,哪怕父母一块钱都没有留给子女,子女也应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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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07
因财产分割你不赡养老人,忍 心吗?,从法律的角度讲,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有继承权,都有赡养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07
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义务,不管从法律家度还是道德观念上。
第3个回答  2018-06-07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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