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读书读多了可以写书吗,写错了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以清代最为残酷暴虐,清代皇帝大施文字狱,目的在于压制汉族人的民族独立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加强中央专制集权,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文化凋敝,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大多数人认为,他出的试题中有两个字:“维”、“止”,来自《诗经·商颂·玄鸟》中的“邦畿千里,维民所止。”,是“雍”、“正”二字去首之后的字。但是,这只是猜测,他从没出过这个考题,其实,事情还是坏在了“人”上。

这件事情来的太过突然,结果,又非常严重,当事人被宰,株连亲属,就连整个浙江地区的考生都被“禁试”了。

还有一种说法,来自《清稗类钞》,说:查嗣庭的书法在当时相当的有名,一般人是得不到的。琉璃厂商人买通了他的侍者,看不看能将一些“没用”的墨宝盗出,然后,自己高价收购。过了半年,也没有动静,好不容易等到一天,这个侍者就把主人藏在屋梁的一副作品偷了出来,然后,卖给了这个商人。

商人以为这是个宝贝,于是,就把它献给了满人,结果,就导致了后来的事件。不过,这种说法一直没有被考证。

那么,雍正皇帝借这个事件,主要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查嗣庭,科班出身,从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做起,到二品大臣、内阁学士兼礼部左侍郎,再到江西正主考官。可以说,他出事与吏部尚书隆科多及左都御史蔡珽,这二位脱离不了干系。

在古代,凡是有文化的文人都比较的目中无人,查嗣庭也是一样,时不时会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对时政做一些评论。后人对查嗣庭的作品做过一些分析,可以看出他当时的一些“不满”。在《除夕感事》中,就说“能餐白石家堪住,解作黄金吏待廉”,满满的都是讽刺。在分析《代皇子寿某》,其中一句“非椒房即内侍也”,似乎也埋下了他祸事的根源。

估计,查嗣庭是仗着自己学问高深,喜欢卖弄文字评点国事,并且,他的性情又比较张狂,言语间丝毫不曾客气,就连日记也会表露出来。其实,很多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在案发前不久,雍正皇帝正在进行一场“文字狱”——钱名世案。

钱名世因与年羹尧乡试同年,交情颇好,雍正二年的时候,年羹尧平定青海叛乱,钱名世赋诗八首赠之,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之句。这位雍正皇帝的心机也是颇深,表面宽大为怀皇恩浩荡,背后居然下了一道圣旨。

意思就是:这个钱名世,罪不可恕,要让全天下的学子知道,引以为戒。皇帝都这么说了,谁敢不执行呢?

查嗣庭就写了一首诗,官场的命题作文,只能按照皇帝想听的话来写。但是,他哪里知道,自己写的“从今负罪归乡里,掩口人惭道姓名”,居然在五个月后,应验在了自己的身上,且下场更惨。然而,知道雍正的这种作风,查嗣庭就不能回避吗?

其实,祸根早就埋下了。对查嗣庭的审查是从“试题”开始的。隋唐以后,一般出身的人,想要进入政坛,科考是唯一的通道。不过,这个独木桥是很难走的,到了清朝,科举考试更是复杂,先秀才,这一关就有三个环节,县试、府试和院试。

通过秀才考试,才能参加正式的考试,第一级是乡试,考试时间一般会定在农历的八月,所以,就有“秋试”说法。地点是京城和各省城,通过的就是举人,可以进行会试和殿试。试想一下,这科考竞争的激烈程度,因为,没有年龄限制,老幼都可以参加。

至于考题,则是由正主考“自主命题”,不过,并不能随意发挥,来源都必须是四书五经的语句。

查嗣庭在案发之前,于雍正元年,由隆科多荐举,授内阁学士,又受蔡珽荐举,兼礼部侍郎衔。之后,做过好几次的考官,山西乡试,他是正主考,出了三道题,分别是“不患人之莫己知”、“宜民宜人”和“子产听郑”,中规中矩,谁也没找出什么毛病。

三年之后,查嗣庭再次受命,任江西乡试正主考。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居然是他生命的“终结者”。按照往常的做法,他也拟了几道题,首题出自《论语》“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另外三道题分别来自《孟子》、《易经》和《诗经》中的语句,一切都是按照规矩,也没有什么毛病。

在整个乡试的过程,对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都非常严格,考试中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岔子”,一切都和往常一样,顺利地结束了。但是,这些都好像是黑暗之前的一点曙光,雍正皇帝发话了:“我收到了检举信”。于是,就开始彻查查嗣庭。

看似突然的背后,其实,是酝酿已久的结果。

雍正的做法是,把三个考题“混为一谈”。

雍正在这个“正”字上大做文章,出自《易经》的那道考题有“正”,而来自《诗经》的考题有“止”。于是,皇帝很不喜欢:“考题前面用‘正’,后面又用‘止’,‘正’字有一止之象。”按照这一理论,这个考题就犯了大忌讳。

于是,雍正皇帝顺理成章地开始彻查,只要是文字,不管是试题,还是他的日记,只要“出言不逊”,都要一一列举。这一查,居然发现了很多,雍正大怒,居然敢在背后诋毁朝政。“大逆不道,怨诽诅咒”的罪名落实了,即使查嗣庭在狱中病逝,也依旧被“戮尸另示”。

最终,查嗣庭落得了一个凄惨的下场,至于家产,全部充公,儿子也倒霉,全抓起来被诛杀了。查嗣庭的兄弟和侄子,虽然,从轻发落了,但是,也流放了三千里,只有查慎行父子被免罪释放。全族的其他人,不是流放,就是卖予他人为奴。

这件案子从考题开始,所以,民间就有了“维”“止”的说法,他写过一部《维止录》,大家难免将这二者扯上关系。

如果,只看这件案子的本身,似乎觉得查嗣庭有点时运不济,但是,再联系到当时的朝局,就可以看出,这件事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一个堂堂的朝廷二品大员,就这样被处理了,这背后的真实原因,恐怕只有雍正皇帝自己知道。

很多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却有着不一样的结局。

从雍正继位开始,就开始了一些列的谋划。先从年羹尧开始,借力蔡珽,以汪景祺案为契机,最终,拿掉了年羹尧,之后,又将枪口对准了蔡珽。而隆科多和蔡珽是查嗣庭的荐举人,按照皇帝的性子,他们就是一个团伙,所以,必须连根除去,才能免除后患。

这件案子没过多久,隆科多就因私藏玉牒一事获罪,永远圈禁,第二年就去世了。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随时都有杀身之祸。那个时代的文人,他们的命运,是由皇帝决定的。而皇帝往往都喜怒无常,即使自己再有才华,只要朝廷风起云涌,没准自己就会成为下一个“牺牲品”,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所以,谨言慎行,才是那个时代的保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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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3
可以写书,写错了有可能会入狱,因为古时候没有什么言论自由,写错了可能入狱。
第2个回答  2020-11-13
不可以写书。写错了如果被皇帝知道了,会引发很多无限的遐想,后果严重可是要掉脑袋的。
第3个回答  2020-11-13
古时候读书多了就可以写书了,写错的后果是不仅你自己的人头不保,还要株连你的九族等。
第4个回答  2020-11-13
可以写书。写错了一般没有什么坏后果,最多没有看你的书,但是如果写些反朝廷的书,可能会被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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