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的,知假买假,买了5W的三联床品。然后去三联厂家鉴定是假冒伪劣的。去找兴隆,即使有小票,兴隆也不承认货是他家的,说是掉包的。这逻辑还真有意思,商家买东西的购物单都不能证明东西是你的,按兴隆逻辑这么说只要出了商场门口,商家就可以不承认东西是我的。
然后这个女的为了证明是兴隆的东西,去兴隆别的店买同样的货物,全程拿着手机录像取证。买了1W的货,交完钱不让把货拿走,强行退掉了她的货。消费者出门还被打了。
最后找工商局,工商局局长说没有进一步证据表明货是兴隆的,他们就终止调查。这工商局长本人强烈建议纪检委调查一下。
记者还是比较正义,明眼人一看就是兴隆卖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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