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直辖市委书记是一样大,都是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正职有:
1、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国家公安部部长、国家教育部部长、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长、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4、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5、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6、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扩展资料: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共10级。级别从高到低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共11级。级别从高到低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