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2020-2021采暖期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
全市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就绪,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委、各供热企业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今冬供热民生保障工作。
扩展资料:
天津最近的供暖时间:
2016-2017采暖季:天津11月5日开始供热 (提前10天供暖),并在结束供暖时间前三次延长,最终延长至2017年的3月31日24时。
2017-2018采暖季:天津11月1日开始供热(提前15天供暖),并将结束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6日24时。
2018-2019采暖季:天津11月1日开始供热(提前15天供暖),并将结束供暖时间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24时。
2019-2020采暖季:天津11月1日开始供热(提前15天供暖),并将结束供暖时间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24时。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