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开放的社会,因为谈恋爱怀孕而被迫结婚的比率比30年前小多了。在以前传统的社会里,女孩子认为怀孕了,还不结婚,或者打孩子是很丢脸的事情。现代观念都不一样了,
未婚先孕,以后又认为结婚不合适,很可能就把孩子打掉了,而女孩子再去找自己的幸福。
婚姻是人生大事,生育也是人生大事,曾经,这两者关系十分紧密,很有“结婚是为了生子”或“怀孕就必须得结婚”这样的情况。但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在改变,两者的关联性正朝着越来越弱的方向发展。这种发展在不同的环境(比如城市或乡村),不同的群体或阶层(知识分子、工人或农民等)人们观念也是不同的。
因此,是否“怀孕了”就要“结婚”,首先就是一个存疑的问题。
而“性格不合”、“
人生观不同”,本身就已经把婚姻这件大事否定了大半,如果已经确定是这样,那么的确不适合走进婚姻。怀孕可以尽早流产,越早对身体的伤害越小;如果愿意或有能力承担,也可以生出来自己养,单亲妈妈如今也是比比皆是,很多想要生孩子但不想结婚的也大有人在,但毕竟是一条辛苦的路没错了,这就要看你个人的人生取向了。
如果明知“性格不合”“人生观不同”却还要结婚的,那我只能说,你毁掉的不只是自己的人生,也是对方的人生,更很可能是孩子的人生和幸福。害人害己,务必三思。
最后,作为一个成熟的大人,请做好避孕!请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和人生幸福负责!遇到性格三观不合的人也许有点运气不佳,但没有确定就让自己(或让对方)怀孕,怀孕后又没有及时止损,就只能说你不够聪明或不负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