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强制性法规对设计有要求么?不是设计规范,是强制性设计单位必需提供的图纸。设计仅提供平面图、竖向图、几个图集号(连具体哪种样式也不明确),平面图上标注坐标及高程。节点大样图一个也没有,道路仅有平面图及标准断面图,相关设计说明一个也没有,纵断面、逐桩横断面一个也没有,连最起码道路桩号也没有,更别提平曲线要素表了,道路上仅节点有几个坐标及高程,说句难听的,图纸上连人行道绿化都没法区分,碰到平曲线根本没法放样,竖曲线还是折线型的。碰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补充下是在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答复是从来没有提供过那些东西,是昆明这边没有要求?还是设计不负责?分不多,略表敬意
道路图上仅有坐标、标准断面图,连说明也没有;雨污管网仅有平面图、回填大样图、检查井图集号,没有纵断面图;附属设施图仅在平面图上能体现出来,其它什么都没有。
追答我说的很清楚,你要是 甲方的话你就找审图公司,对设计方的图纸进行会审,就这连最基本的纵断都没有的,审查能通过吗?审查通不过,甲方有权要求设计方重新设计。
你要是施工方,你就跟甲方说图纸不完善,让甲方去干上面我说的那些事。
设计方给的就是草图,检查井甚么的给图集号还是其次,这些基本都是通用的东西,给图集号问题不大,但没有纵断你怎么施工,填方还是挖方?没有路面结构你做水泥的还是沥青的还是砌块的路面?都是问题。另外,三楼说的不对,甚么叫没有强制要求,你设计图是指导施工的,能让施工方方便施工就是你的最基本要求。连最基本的平纵横结构也没有,我不相信哪个审图公司这么脑残让这样的图纸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