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编制,隶属于排;排编制,隶属于连;连编制,隶属于营;营编制,隶属于团和旅;团编制,隶属于师或旅;旅编制,隶属于师或集团军;师编制,隶属于集团军或军;军编制,隶属于军区、方面军;集团军,隶属于军区或方面军、集团军群;方面军,隶属于统帅部或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种、兵种团以上部队编有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部(处),有的兵种编有技术部。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时期,进一步改革军队组织编制,陆军实行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和“三三制”的编制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部队分散于各革命根据地,组织规模不同,编制装备不一,一般按军团、军、师、团、营、连、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则编制。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
1948年11月,全军实行统一的编制,纵队改称军,军之上设兵团,其下统一按师、团、营、连、排、班序列和“三三制”原则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
在部队编制上,按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分别确定陆军、海军、空军以及第二炮兵的编制序列和各级建制单位的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军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