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一句所有人都知道的至理名言,也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同时又是农村发展的金科铁律。近年来,农村各类车辆不断增多,农民交通出行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把农村大大小小的道路修通畅,更是成了农民群众的一大愿望。
实际上,国家近年来对农村道路建设投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道路建设也是突飞猛进,主干公路是四通八达,乡村公路通村到户,田间小路也是纵横交错,为农民的交通出行、劳动生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修路就要占地。由于当前农村土地已经确权到户,并且土地承包期二轮承包到期后还要再延长30年,很多农民群众对修路占用自家土地如何补偿的问题非常关心,也有一些农民反映村里修路时占用了自家的土地,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农村修建道路占用农民土地到底应该不应该补偿?应该如何补偿?有些修路占用农民土地不补偿怎么办?这个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农村道路建设情况不同,适用的法规条文也有所不同,我们大体上分以下3种情况的分析,不同情况应区别对待,有些情况不补偿是不合理的。
(1)主干公路占地要依法征收。我们这里所说的主干公路,指的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纳入国家公路规划的公路,这些公路的权属为国有,道路修建如果占用农村土地,那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要求进行征收补偿,由县以上政府组织实施,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户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
(2)乡村道路占地要合理补偿。乡村道路是乡村为改善出行条件而修建的道路,这些道路有时有一部分上级拨款,有的是靠乡村镇或受益村筹资或集资,这类道路应属于乡镇公益性建设,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但如果占用农户土地,也要进行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参加土地征收的数额进行补偿的,也可以以土地调整的方式弥补一些农户所受到的损失。
(3)田间小路占地要相互平衡。我们所说的田间小路,指的农村田地之间,为方便农民农业生产,方便农业机械、各类农产品、化肥农药等进出田地而修建的道路,这实际上是属于土地整理的范畴,如果扩建或新建田间道路,对各家各户的占地应达到一个平衡,如果确实占用某一户的土地较多,也应进行适当的补偿或调整土地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