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谁保管

如题所述

会计凭证一般先由会计保管。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若未设立档案机构,则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又称为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在月末结账前公司的报销票据等应是在会计手中。因为出纳、会计主管一般是不留票据,所有入账的原始凭证都应该全部移交给会计。会计要根据原始凭证做账,这些原始凭证就是各种票据,出纳支付款项时根据审核后原始凭证支付,这些票据最终还是要到会计手中做账的。每次报销完以后,出纳就应该把单子给会计,以便会计可以及时做账。
拓展资料:
会计凭证保管的要求:
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6.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若未设立档案机构,则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7.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应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凭证应保存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存3年;对重要的会计凭证,包括涉及外事及其他重要的会计凭证,则规定永久保存。
8.会计凭证的销毁要严格执行规定,未到规定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销毁。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必须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并开列清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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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4
一般来讲,会计凭证肯定是先由财务部门来保管,而有些公司如果规模比较小的财务部,如果人数比较少的话,一般都是由会计来保管。因为其实经常要翻到会计凭证或者是查询会计凭证的,也都是会计人员,所以一般都会交由会计来保管。
另外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的话,可能会有专门的人员来负责会计凭证的保管或者是一些资料的收集,当然也有可能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位人员来管理,但相对来讲一般都是由总账会计来负责会计凭证的保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24
装订之后的会计凭证,一般由财务经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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