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范围。
我的看法如下——
1、“农村地下党员”,这个说法,一般来说具有以下推论:
(1)该党员应当属于1949年之前,或者更早的时代的组织身份;
(2)关于解放前参加工作的人,其本人的待遇,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请你咨询所属地的民政部门和党组织;
2、地下党员的家属,一般是指该党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这些人待遇,在该地下党员离世之后,应当受到优待,具体优待标准,请咨询所属地的民政部门。
3、地下党员的身份,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认定的。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