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上学期我和一个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到了大四下学期的时候,我又看上了另外的一个公司,

于是我弄了一个假协议,和另外的这个公司签了,也就是说我现在有两份协议,请问我违法吗?我的这种形为会被这两家公司发现吗?如果发现,他们是怎么发现的?最后毕业的时候,我去哪家公司呢?

违法可能算不上,但可能触犯了他人的利益。比如你原来看上的那家公司的利益。在你与第一个公司签协议时,内容里有没有违约的相关条款的注明,比如你违约后,会不会要向对方赔偿损失之类的说明;或者可以有一些比较人情、宽泛的事项规定,比如如果有因个人学业或家庭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与此公司合作,须向此公司提前做出申请;或者你可以用自己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不适合在原公司工作,希望他们也可以谅解等。协议中有类似上述第二项规定的话,应该可以协商解决。我想,一个大公司可能也没必要去起诉你这个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虽然从道德上讲忠职于一个工作一家公司是才能让人接受,但是人可能总要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你也有这个权利选择。但是当你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的清楚了,慎重做出决定。如果当初选择了,就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毕竟都快毕业了,已经是成年人了,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别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对自己将来的名誉等造成损失。工作的路还长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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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5
调档的时候就会发现了,建议现在就取消其中的一份。追问

请问我这是违法行为吗?会不会两家公司都把我开除呢?能对我这种形为的影响做一下说明吗?

追答

根据双重劳动关系的处理,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把你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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