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买了台贼货笔记本电脑,他现在被警察抓住了,拘留,那派出所所长说要3万块钱才不会留下案底,

请问下如果不交的话,会怎么判刑???

首先是不是赃物,要有以下几点:1、卖卖的地点。2、买卖的合意,即当时是否知道是不是赃物。3、价格——低于市场价的70%一般即可认定你明知赃物而购买。 如果仅仅是一台而且价格不是很高很难构成犯罪,但是明知是赃物而购买,那么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罪名由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但是,花三万不会留下案底,这个我不予评价,你自己判断,私自收钱当然是违法的——还有,楼上的不要误导了,否则会害死楼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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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8
我不是律师,我只负责复制。应该弄清楚,是明知赃物仍然购买;还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本罪。“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践中需注意以下三点:1、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负责窝赃、销赃的应以该犯罪的共犯论处,而不应以本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2、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处罚,而不再以本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把犯罪和窝赃或销赃看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处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与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贪污、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犯罪分子所得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事前未通谋,事后明知是犯罪赃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12-18
如果你朋友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完全可以不交,警察吓唬他的
如果买之前知道是贼货 那就另说了

在合同法中他叫善意第三者,哈哈
第3个回答  2012-12-18
看你所在城市而定。打个比方,我的家乡福州,盗窃要超过2000以上才构成刑事案件,不然最多15天以下拘留。
对于3万的要求,你可以偷偷录音,然后去纪检部门揭发他们。不过这样很危险就是了,可能被报复。最好还是花钱消灾。
另外,买贼货怎么会被抓的?买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各不相干。或者就说不知情。明知道是赃物而购买才犯罪。抓到的话就说不知情,愿意主动退还赃物。完全没理由定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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