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帮人做担保,父亲去世了,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3

不应该还。债务可以由遗产继承人偿还,但是担保人的继承人不是债务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为什么这么讲,担保人为他人担保的债务至少担保人偿还一半。这个我有亲身经历,9O前,8O后我在老家经常帮人担保,(因为那时闲散人员都是小额贷款,)金额不多,数百,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员常要求贷款人叫他让我担保,因为我那个时候在家兼开食杂店,有点信誉,可在担保中也遇到到时候还不了款的人,银行就找我还款,不然起诉就麻烦了。

还有一例我有一个同事帮人担保2O万,对方到时还不了款跑路,同事担责需还1O万,一半,工资卡被扣。

所以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银行可根据遗产情况处理,你是逃不掉的。

我劝友友们千万别为他人担保,你会整天提心吊胆的,我是经历过教训的人,好人难当啊!

你父亲有遗产吗?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你父亲生前留有遗产(如房产丶 汽车 丶首饰丶存款丶现金…),你们家庭在对过世的父亲遗产处分时,依法必须先将其遗产偿还合法的债务后(包括银行的担保之债),其余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继承分割。如果你们己继承分配其父遗产,银行有权要求你们替父偿还,但仅限于你们所继承的限额。

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呢?

因为我国过去的《继承法》,以及现行正在实施的《民法典》均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有合法债务的,应用遗产先偿还合法债务,所余下部分方能作为遗产继承分割。同时,法律还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生前留下债务的,继承人身份的儿女们有放弃其遗产继承的权利,其放弃遗产继承后也就不再负有替被继承人(死者)偿还生前债务的法定义务了。就本案例而,作为继承人身份的儿女们,你们愿意放弃对过世父亲的遗产继承权吗?如果不愿放弃,依法就必须先用父亲的遗产替其父偿还生前的担保债务,余下的才能由你们继承分配。同理,你父亲在银行有替人担保之债没有履行,银行有权利找你们偿还,前提是你们己继承了死去父亲的遗产,而你们有义务替父还债,其偿还数额依法也只能是你们继承其父的数额为限度,也就是说你继承父亲多少还多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我曾经也很愚蠢的帮人做了担保,事后非常后悔,成天担惊受怕,好在借款之人顺利还款,没有出事儿。

此事之后,让我对担保这事儿就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

题主这个情况,并不复杂,建议不还。

你父亲担保的那个人应该是还不起钱,跑路了,银行就只能找你父亲。然而,你父亲过世了,银行着急了,就打你的主意,应该是提前了解你的经济情况,认为你有还款的能力。只要你还款了,银行就少了一笔坏账。

但是,我个人认为,银行这样做不地道。

首先,贷款的人跑路了,找担保人还,这个思路没错。但是,担保人过世了,就找担保人的子女,就不合理了。

大家想想,银行为什么不找跑路人的子女,或者跑路人的其他家人,偏偏找上担保人子女?

原因在上面我已经说了,经济实力。

你还不还钱,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你父亲帮忙担保是保证这种方式。

什么叫保证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2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当银行要求你还钱时,你让银行拿出你父与银行签的保证合同,如合同上载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起诉债务人,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偿还债务,保证人才承担保证,替债务人还款。

2,保证期间有几个情况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人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末约定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你看看你父与银行签合同有没有保证期,如没有,到债务人应该还款日6个月为保证期。在这6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银行未对债务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父做为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三)如果查明债务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你父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叚,使保证人你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有权不承担保证责任。

3,你父提供担保,算不算你父的债务,如算你父的债务,请银行拿出法律依据。你父己去世,让银行起诉你父吧。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你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你父债务。你放弃继承的,不负责你父债务清偿责任。

4,你父替人担保还钱,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得用夫妻共有财产还担保之债。

你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银行贷款催收和继承法有关规定的专业角度予以解答,尽量避免个人情绪化。

首先,根据“担保法”规定,个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它们对担保人责任认定是有很大区别的。

通俗的说,一般保证担保的实施,是必须在主债务人(借款)无法偿还债务时,才由担保人偿还担保部分债务。换句话说,如果主债务人仍然有偿还能力,担保人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因此,如果担保人(父亲)当时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贷款合同,而主债务人仍然有能力偿还债务时,银行应当追究主债务人责任,而不是担保人责任,同时担保人也具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偿还义务。

当然,银行为了以后催收方便,一般要求签订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这种情况下,当借款到期时,银行就可以根据各自偿还能力的强弱,或者按照成本最低原则,任意指定还款人,可以是主债务人,也可以是担保人,这都是合法的,法院也是支持的。

回到正题,父亲去世,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说句大白话,银行找你还钱并不是认定你就是债务人,必须还款,而是冲着你父亲的遗产而来的,因为父亲名下财产是债务履行的主要来源。

按照民法典规定,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去世或无法偿还债务时,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当然,在现实中也许存在无配偶,或配偶无法履行义务情况,就会牵扯到子女,说到底还是涉及到死者名下遗产继承问题,因为民法通则中规定,死者名下财产应该优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分配继承。

因此,银行找到子女偿还债务,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告知有这笔家庭债务,希望家属想办法偿还;另一层意思就是,如果子女拒绝偿还,那么就会走法律诉讼程序,冻结、查封,直至通过法拍形式处置死者名下财产,以收回欠款。

所以,如果子女要想保全遗产或取得相应继承权,那就必须努力还钱。相反,如果遗产资不抵债,或者子女放弃继承权的,那子女就可以完全不用理会,或者直接拒绝还款,任由银行处置遗产得了,一拍两散,不用过多的纠结。

不该还。你父亲又没欠债,他不过是好事者,替人担保而已。并且债主还活着,从哪一个法律角度也轮不上你承担。

所为的父债子还,说得是你父亲欠了债,他走了,儿子要还。担保只能令当别论。银行要你还钱让它拿出法律依据。哪款哪条写着父亲担保要子继承。没事时多翻翻法律方面的书籍,懂一点法律常识,到关键时刻它能帮你走出生活的困惑。

希望你从父亲为人担保这件事上汲取教训,不要为一时的哥们义气,无视法律的存在,随意为任何人担保,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拖进债务的漩涡,无法自拔。到那时,什么为哥们两胁插刀的美丽谎言将不堪一击,小心驶得万年船,生活像平静的大海,有时波涛汹涌,有时平静如水。时刻警惕身边的暗流,才能活得心平气和,不被误入无端的债务纠纷中。


作为继承人,从继承遗产限额内承担义务。但是举证证明遗产范围和你继承了多少,这个举证责任是银行的。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来理解。父亲给人担保,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亲应该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借款人还不起,父亲是有这个责任的。

父亲去世了,银行找你还钱。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父债子还是没有道理的,但有一点要明确,如果你的父亲有遗产,你作为继承人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你就有责任承担父亲的债务,如果你感觉父亲欠的债太多,你可以出具正式文本,放弃父亲的遗产,那么,父亲的债务,法院只能处理父亲遗产的那部分,不足的部分,是没有办法叫你偿还的。也就是说,要看遗产的继承,这里面,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要同样负担父亲的债务,如果你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就不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

父债子还是封建时代的产物,现在是新 社会 ,法治 社会 ,一切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办理,在债务的处理上,也是要有法可依,不能片面的理解,父亲的债务就一定要儿子承担,谁的债谁还,父亲去世了,从遗产中偿还,如果没有遗产,那就没有办法了。

如果你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你可以协助银行问借款人讨要欠款,一般来讲,现在的情况是,借款人确实没钱,实在是没辙了,这种情况你只能自认倒霉,想尽办法尽快偿还欠款,谁叫你给人家担保呢,另一种情况是,借款人有钱,但就是充当老赖,你可以向法院举证他的财产状况,配合法院尽快追缴欠款人的债务,这样,就不会连累到你。

总之,不管什么情况,担保和借款人的法律义务是一样的,只有配合法院的工作,尽快把钱还了,才能确保自己没事。

担保这个事情,生活中的教训太多了,大家还是不要给他人担保,以免带来不必要的不愉快。

担保的分类

目前我国的个人担保主要分为两大类:一般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最终的处理结果完全不一样。

1、一般责任担保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担保的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 :张三贷款了100万元,由你父亲提供一般担保,这笔贷款逾期后,银行是无权直接找你父亲偿还的,银行只有在起诉/仲裁后,张三仍然不履行,申请强制履行其全部财产后,差额部分才能要求你父亲负担,比如张三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为70万元,剩余了30万元的差额,此时银行就可以找你爸爸履行这30万元的担保债务,否则在这之前,你爸爸可以拒绝承担任何的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的问题就相对比较大了,按照司法解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如同上述案例,如果你爸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张三的贷款100万元到期后,银行即可以选择要求张三还,也可以选择要求你爸爸还(现实中如果张三到期后没有及时归还,银行一般会同时向两个都追偿)。

那假设张三跑路了,你父亲有去世了,那么你这个继承者着,要不要承担张三这笔逾期的贷款呢?理论上而言,你没有签订张三这笔贷款的保证合同,与该笔债务并没有直接联系,所以银行不能直接找你要求偿还!但是现实中为什么很多银行依然会要求过世人的孩子偿还呢?这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所以当你的父亲留有遗产时,如果你想要的继承他这笔遗产,相对应的你也要承担起他留下的债务, 而这个对外担保恰恰就是他的一部分债务,因此银行找你还款不无问题,当然假设他留下的遗产还不足以覆盖他的对外担保债务总额,你需要承担的也就是他遗产价值的上限而已,不会让你在多承担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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