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不说就不会有影响。
自来水公司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只要不是一线的工作人员的话
那在办公室的都是没有这个要求的
没有丝毫影响!如果你下家公司仍在昆山地区,那么正常继续缴纳就是了,如果不在昆山地区,就需要社保转移!
那就拿上上次的离职证明啦
抓住证据,报警,保护自己。
你去别的公司
肯定是没有影响的
所以你要把之前的工资拿到
这样就可以去那儿上班了
按后面入职时间计算补偿金。入职超过二年半,补偿3个月工资,不满二年半,补偿2.5个月工资
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单位其他理由解雇,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有影响。
任何一家金融公司放贷都会看借款人的个人净资产情况,同时还要考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你已经在一家金融公司贷了款,那么你的个人净资产就降低了,后面这一家就会根据你降低后的净资产情况来考虑给你的放贷,除非他不知道你前面的贷款情况,但通常这些信息是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到的。
不解的是,如果你的净资产状况与还款能力足够的话,第一家金融公司就会贷给你足额的款项,那你就没必要再去找第二家金融公司了。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不同的金融公司有不同的风险偏好,第一家认为不能做的,第二家却认为可以做。
除非马上要贷款买房,否则公积金中断了也没什么关系。在新公司继续交就行了。
有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