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公司有什么样的责任

我公司上班途中车祸当场死亡,责任认定为对方的大货车负全部责任,协调未达成一致.现已给对方的车保全,准备起诉..对这个事件公司将负什么责任?
如果是工伤的话,单位还要赔偿多少...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意外事故伤亡的,公司应认定该员工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你一方面可对肇司机进行起诉,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同时,要求单位报工伤,按《工作保险条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肇事方也可协商,最好请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可能,如果受害者家属不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的话(他可以不被判刑,可免除牢狱之灾),这样的话,可要求对方多赔付一些钱。

不知你是那个省的,济南广播有一个法律节目,专门请了一个律师给大家解疑释惑,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在节目直播时可以打电话咨询,都 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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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对你能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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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16
是工伤。

你公司赔偿如下:(如果入了工伤保险就由社保赔)

工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1.6个月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注: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其他亲属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注:如果工亡职工的其他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48~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8~60个月)
第2个回答  2008-04-08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3个回答  2008-04-08
公司没有责任
第4个回答  2008-04-08
肯定是工伤
但公司要对员工负责陪付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
同时公司将向对方追讨这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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