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怎么签订

如题所述

一、企业应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企业应该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在合同中约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等重要的事项,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续签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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