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0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0
这个法律上应该没得明文规定嘛。不过亲,最好是不这样对自己的宝宝哦。宝宝离开自己的爸爸本来就不好了,再剥夺他们父子相处的时间你不觉得更过了点嘛。大人之间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自己的宝宝受伤的哦。
第3个回答 2012-12-10
男方毕竟还是宝宝爸爸,别说一年两次,一周两次也是可以的啊
第4个回答 2012-12-10
不可以的!你没有权利去约束宝爸看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