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之子原文及翻译及注释

如题所述

鲍氏之子原文及翻译及注释如下:

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

类无贵贱,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读音ruì,吸血昆虫)噆(读音zǎn,叮咬)肤,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注释

田氏:齐国姓田的(贵族)。食:宴饮。以:用来。为:给。迭:更迭。交替地,轮流地。预于次:参与在末座。预,参与。次,末座。祖:古代祭祀的名称。原指出行时祭祀路神,在这里只是祭祀天地鬼神之义。

和:应和。表示同意。坐:通“座”,坐席,座位。响:回声。徒:只。类:种类;物类。和:应和。表示同意。蚊蚋噆肤:蚊蚋咬人的皮肤。蚋,生活在水中,能吸食人畜的血、类似蚊的一种昆虫。

翻译
齐国姓田的(权臣)出行前在厅堂设宴祭祀路神,(一起吃饭的)幕僚有上千人。宴席上有敬献鱼和大雁的,姓田的看了,于是感叹道:老天对民众很厚道啊!生长五谷,孕育鱼和鸟,用来享用。所有食客高声附和。

一个年龄十二岁姓鲍的小孩,在幕僚中排列在次等的位置,进言道:“不是您说的那样。天地万物和我们人类并存,只是种类不同而已。种类没有什么贵贱之分,只是因为大小、智力不同而互相制约,互相成为食物,并不是为了给谁吃而生存的。人类获取可以吃的东西吃,难道是天为了让人吃而孕育它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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