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连锁药店不允许自已采购药品,只能由连锁总部统一采购到货后配发至各门店。
扩展资料: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对所属零售门店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所属零售门店应当按照总部统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药品零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