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后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而教师资格证取证需要完成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教育部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面试结果合格后教育部会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
现整理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如下所示: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注册账号,点击登录页面中注册按钮,将出现实名注册界面。
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提交认定材料。
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认定机构提交准备的认定材料。
等待审批。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各地所需时间不同,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教师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是入职、调动等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身份证。
学历证明。
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普通话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
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说明:
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若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信息能在教师资格证认定系统核验到,则在现场审核时无需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