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什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如题所述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是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这种体制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协作机制:各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实现职能互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2. 监督机制:各司法机关应当相互监督,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违法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3. 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各司法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等行为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 独立自主机制:各司法机关应当在法律范围内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避免受到政治和经济压力的影响,保障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需要指出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制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各司法机关应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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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6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的规定主要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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