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街道门面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2004年)(土地是买的工商所的)。但无房屋产权证,修建房屋共3层,现在到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局)办房产证,却说我们的房子属于违法建筑(未按规定程序),要按现有房屋造价的百分之5至10罚款,才给办证。请问:我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吗? 谢谢!!!!
谢谢!我的房子是2000年修好的,那时还不用规划许可证,是2008年1月1日才规定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而且我当时有县政府批复的文件和“建房款”的收据,是不是就不违法了呢?
有国有土地证而无房产证,不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三无建筑,不经审批私自搭建,没有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无房产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
我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
象你的这种情况是不用担心的,有土地使用证就没关系的,说明国家承认你使用的这块地皮的权利,土地是国家的,而房产是自己的,没有房产证只是说明你的房产没有注册而已。
反过来,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就被拆迁的可能。
在某种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城镇土地国家所有和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两种,如果是所拥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不、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戒宅基地),那么其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和赠不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