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农村存在大量的小房屋自建行为,都是聘请一般工程队搞定的(都没有注册公司或者个体户)。但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盗抢伤人事故,那责任怎么怎么划分呢? 是否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做界定,谢谢!
案件是这样的:一农村自建房屋主甲对自建房室内进行砌墙、墙面整饰(从砖墙变成毛胚内墙),之后再进行后续室内装修。业主甲联合亲友正在进行砌墙工程,同时预约聘请一民间无资质施工队A承包砌墙后的墙面整饰工程,计划5日内完成,再发包给专业公司B进行室内装修。施工队A提前进场后,经允许住在未完工的自建房内(民间施工队都普遍暂住在建设中的房子里),等待内墙砌墙工程完工后施工。但A进场后第二天凌晨,熟睡中的A施工队被盗抢,因与盗贼冲突造成人员受伤,但没有财产损失。请问,在这过程中,业主甲需要负什么责任呢?请提供具体的法律条文,谢谢!